文本内容:
出险后如何理赔索赔与理赔程序
4.7学习提纲
一、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我国《保险法》第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21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就是保险事故发生时的通知义务,实务中简称为“出险通知义务”
二、损失证明资料的提供所谓损失的证明义务,亦即索赔时的举证责任,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为确定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原因及赔偿范围、或保全其代位权等所需的资料,应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负责提供或举证
三、损失核定与保险金给付核定与给付时限
1.拒绝给付
2.诉讼时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