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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生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准确考核员工劳动纪律与支付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根据生产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
二、考勤规定
1、考勤记录时间为本月1日至月末,月末报送当月考勤
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计、记录考勤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部门或人员月末无须报送考勤
4、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打卡,做为出勤的依据
三、各种考勤项目及薪酬规定
(一)迟到超过规定到岗时间未到岗为迟到每次迟到时间限定为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员工每迟到一次扣发月岗位基薪X%,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工
(二)早退凡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离岗的时间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视为早退每次早退时间限定为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员工每早退一次扣发月岗位基薪X%,早退30分钟以上为旷工
(三)病假
1、员工有病请假须持医院相关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员工因急病无法到公司请假,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在上班
0.5小时内通知部门主管,员工上班后应持病假证明在一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无医院证明休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员工病假期间,每日扣减月岗位基薪的X%,扣完为止
(四)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说明理由,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
2、因意外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在上班
0.5小时内及时通知部门主管,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3、员工事假无工资,每日扣减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基薪+津贴)的X%,扣完为止
(五)值班值班指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及夜间值班人员,值班不计存假亦不安排调休或补休值班按50元/个发放值班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按150元/个发放值班津贴
(六)工伤工伤须经生产技术部确认并报人力资源备案工伤住院期间基薪按XX%发放;出院疗养期按基薪XX%发放,其它项目全额发放停工留薪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七)出差工作或外派工作出差或外派工作期间不享受延时加班,考勤按自然天数填报出勤,每自然天计工作8时,遇休息日不能补休的填报值班
(八)培训、会议员工参加培训、会议不享受加班,工作日考勤按自然天数填报出勤,每自然天计工作8时遇休息日或节假日按休假填报
(九)外出旅游、娱乐活动员工参加外出旅游、参加娱乐活动,一律视同休假用以抵减年休假、加班、存假
(十)旷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超过到岗时间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未到岗又未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的
2、迟到、早退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上者
3、假造理由或伪造证明而骗假者
4、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擅自不上班者
5、请假未准,擅离岗位者
6、请假期满,不按期上班者员工旷工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每旷工一天,扣除三倍日标准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七天(含七天)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婚、产、丧及计划生育假
1、婚假女方年龄满23周岁,男方年满25周岁为晚婚年龄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者可享受婚假十七天,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只享受三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标准工资发放
2、产假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方晚育的,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享受产假超过3个月的,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男职工护理假由公司按标准工资发放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
3、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
4、哺乳假符合晚育年龄者,产后从第一个月起至小孩一周岁止,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具体方式由员工与部门主管协商确定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哺乳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哺乳假不扣减工资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丧假三天,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十二)员工加班按《生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见《生产公司带薪年休假制度》
五、请假批准权限两天以内(含两天)假期批准权限为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含三天)假期批准权限为主管工厂副总经理,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经主管工厂副总经理批准,3个直管部门主管请假须报总部对应领导批准
六、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非直接生产岗位在岗员工;生产车间员工发生上述现象时,参照执行
七、生效日期本考勤制度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原《工厂考勤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