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目的为确保工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工厂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考评和奖惩制度
2.奖惩
2.1对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方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和证书,奖品或奖金根据《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以及签定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对在消防工作是有下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2.
1.1能按照签字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全年无火灾事故的,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
1.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2.
1.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2.2对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危害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其当年“先进个人”“先进部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录处分
2.
2.1各部门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部门评先资格外,还要对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处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
2.2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2.3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2.4对部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由安全小组组织评选,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对个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由安全小组实施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长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2.
2.5对造成严重火灾危害的责任人,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