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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检验检测委托单编号:送样单位送样人手机单位地址邮编E-mail样品名称样品数量送样日期样品原标识颜色口粉末、口颗粒、口块状、口棒状、口透明样品状态描述液、口不透明液、口乳液、口膏体、口其它检测项目及要求样品性质沸点℃熔点℃分子式成分提示样品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检后样品处置口由检测方处理;口由委托方取走;口其它取走人签字报告领取方式口委托方自取;口邮寄;口其它取报告签字以上部分由客户填写!有选择的请打“接样人样品编号测试费_________元预付款(大写)元检测依据重要约定内容
1.本检验检测委托单原件中心留存、送样单位凭复印件领取检测报告,并一次性结算测试费用;
2.本样品名称、批号(标识)由送样单位提供,样品的真实性由送样单位负责;
3.一般情况下,样品测试在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
4.自检测报告发出之日算起,本中心受理检测质量申诉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5天但当原送样已被委托方取回、或原送样无法适当保存、或原样太少不足以复检时,本中心不受理样品复检;超过申诉有效期而委托方未取走的样品,本中心给予继续保留7天后自行处理;
5.测试收费参照本中心的收费价目表,复杂样品的剖析、特殊样品分析或涉及分析方法研究的样品测试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加急样品的测试费用加收50%;
6.本中心业务电话;业务邮箱;
7.缴费相关信息开户名称厦门大学;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开户银行工行厦大支行;帐号41000220备注委托方同意检测依据及委托单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对送检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委托方代表确认签字日期检测方代表确认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