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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情、聚民智、解民忧、惠民生”大走访活动调研报告1月29日,在旺苍县司法行政系统“三大走访”活动动员大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凯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开展亲情帮教、真情帮扶和“访民情、聚民智、解民忧、惠民生”三大走访活动进行了支配部署会后,我所深化基层、深化群众,开展了送暖和、送法律、送服务的大走访活动在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干警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一样好评“大走访”实践活动,是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走群众路途的客观要求,对于做好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大走访”实践活动增进了司法干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二十多天的走访,我所圆满完成了调研走访任务,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走访的基本状况走访期间,我所共走访了农户27户,包括贫困家庭2户,经济收中等以上家庭25户;走访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和座谈会的形式,向群众宣扬党的路途、方针、政策以及与群众亲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宣扬XX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举措和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听取了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看法和建议二“大走访”实践活动中发觉的主要问题当前基层各种关系基本协调,社会基本稳定,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一些关系与冲突趋于困难和惊慌,存在着某些担心定的隐患和不和谐的因素,影响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经过调查发觉,当前农村社会冲突纠纷的主要种类有以下两类
1、群众与村委会间的冲突纠纷
1、干部作风问题由于村领导班子成员素养参差不齐,在政策执行上时常出现偏差,对待群众工作方法简洁粗暴,缺乏耐性细致的劝服教化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对正值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冲突纠纷不能刚好调处,常搞高压政策或“一言堂”,以人治代替法治、从而使小纠纷激化成大冲突,因基层干部工作方式简洁粗暴而引发的上访事务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与群众的恶性互动引起了双方的对立,基层群众把对个别干部的埋怨转化成对政策的不理解和对村委会的不信任而群众的上访也让村委会把其划为“刁民”,干群关系逐步惊慌
2、管理职能与体制问题基层组织、网络建设不健全,群防群治作用发挥不好一些村庄综治网络、人民调解网络不健全,既缺乏培训机制,又缺乏激励机制和缺乏考核机制,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在基层工作中,基层网络作用发挥不好,对因宅基地、土地、婚姻、邻里关系等引发的民事纠纷不能刚好妥当化解处理冲突长期得不到化解,基层群众对村委会的信任度成下降趋势
3、民主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农夫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增加,然而少数村干部在村级集体事务管理中,没有真正贯彻“四民主两公开”,最多是形式上做到了村务、财务公开,但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只是个别领导开个会就探讨确定了,决策的不公开极易引发村民不满,村民代表会和村民议事会多数形同摆设,村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群众对干部多心、不放心,有看法,反映村干部吃喝贪占和财务混乱的越级上访问题仍居高不下
2、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冲突纠纷由于法律条文枯燥难懂,群众对法律、法规相识不到位,邻里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基层组织又不能刚好化解冲突,从而导致邻里之间冲突不断加深,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关系不断恶化这些纠纷纠纷既影响着村内的和谐、村风的健康发展,也使干群关系进一步恶化群众间的纠纷主要表现为
1、因宅基地、责任田引起的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夫生活水平的提高,法治与村规民约、历史与现状的冲撞,村宅基地纠纷正呈逐年增多之势主要因村庄集镇规划不够科学与规范;部分村民法律意识较为淡漠,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自主翻建或新建”,以致侵扰了他人的宅基地运用权或集体土地全部权而引发的冲突纠纷;加之现在农村年青人往往不情愿与父母住在一起,某些村民在翻建房屋时,为了能让自己和父母分开居住“建新不拆旧”,形成事实上的“多占抢占”,而产生了冲突纠纷;有一些村干部不按法律、村规民约办事,乱许口,乱批地,也造成了很多纠纷;宅基地纠纷,往往特殊难调处
2、因家庭、婚姻关系引起的纠纷伴随着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近年来家庭婚姻类纠纷成逐年上升趋势,农村离婚率逐年上升,婚姻冲突逐年升级农村伦理道德遭到冲击,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等犯罪现象
三、农村社会冲突纠纷的主要特征一是农村社会冲突纠纷类型的多样性冲突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冲突纠纷这类冲突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务,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农村社会冲突纠纷主体的群体性当前很多冲突纠纷,如灾后重建、白枣马路等引发的冲突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样,要求相像,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同时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夫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加,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个别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很多纠纷假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务三是农村社会冲突纠纷调处的艰难与困难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调处时当事人的心情也较为温柔,现在的冲突纠纷多由经济利益冲突引发,且大多发生在个人或群体与企业、基层组织、政府部门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冲突不断上升,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冲突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实行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心情简洁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冲突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困难性四是农村社会冲突纠纷当事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式呈现激烈化冲突纠纷的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冲突出现之初,大多都能通过正值的途径和手段寻求党政组织和有关单位部门解决纷争,希望能公正、公允地解决问题但是,一些重大困难疑难的冲突纠纷没有能达到自己希望的结果当事人往往实行群体围攻、上访甚至以武力相威逼的手段,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从而引发了的群体性上访事务,而政府部门对待这些非正常上访事务,往往片面强调“和谐稳定”在处理问题中往往做出过多的妥协,,最终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却在社会上造成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恶劣影响
四、农村社会冲突纠纷产生的主要缘由农村社会冲突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政治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其形成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
1、少数群众追求个人利益的思想过于片面化
2、干部的宗旨意识淡薄、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3、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与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学问驾驭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
4、宣扬说明工作做得不深化细致,法律法规宣扬力度不大
5、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稳妥
五、处理冲突纠纷的对策冲突是不行避开的,有效预防和刚好化解基层冲突是基层政府及司法所必需直面面对的
1、预防基层冲突纠纷的对策
1、加大普法力度,促使群众知法、遵法、遵守法律现在,我国已进入“xx”普法阶段,在总结以往普法阅历的基础上提高相识,加大对普法宣扬的投入
2、健全制度,依法管理,缓和干群关系在健全村务管理制度中,基层乡镇政府,尤其是司法所应当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帮助村级自治组织健全村务管理制度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同时乡镇政府应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考核,制定出相关考核方法通过加强巩固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规范党务、村务行为,加快基层民主化进程,从根本上削减或杜绝了因村务管理混乱而产生冲突纠纷
3、依法行政、削减行政纠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仔细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其行业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不损群众利益,从而削减冲突纠纷,促使社会和谐
4、健全法律救济渠道法律救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和司法公正的标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定要求法律救济能为冲突双方当事人供应法律救助,使当事人在解决冲突纠纷时清晰相识到自己的权利、义务,促使冲突纠纷向双方和解方面发展,为刚好有效调处创建有利条件因此法律救济对于有效解决冲突纠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2、构建化解冲突纠纷的有效机制根据“整合力气,联合维稳,便利群众,提高效能”的思路,立足于事前工作,建立并完善“大调解”冲突纠纷调处机制
1、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冲突纠纷调处机制在健全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要明确责任,互通信息,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手段,“三位一体,四级负责”,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立体防控的工作格局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发挥各自优势,多方联动,尽力化解冲突纠纷
2、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大调解工作有机连接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在冲突纠纷预警、限制、调解方面的独特功能,努力形成上下协作、协调运作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尽力规范调处程序,确保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亲密协作,有机连接,打好“组合拳”,通过“分级调处”、“包案制”等工作机制将各种冲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工作与群众路途相结合,是政法机关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此次“大走访”实践活动中,我所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以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主线,以“联系群众、深化群众、服务群众、警民亲近”为目标,努力塑造“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亲民爱民”政法干警新形象通过走访活动,司法所干警让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行政时刻就在身边通过深化基层、服务群众,司法所干警做到了状况驾驭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冲突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情感融洽在基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所要将走访活动形成制度化,把“大走访”活动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切入点,不断总结积累阅历,进一步健全完善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并长期坚持,切实把这项活动上升为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