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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XX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消防执法改革,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消除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消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优化消防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管机制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动消防执法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通过政务消防窗口或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作出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后即可取得许可文书消防救援部门及时现场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建立公众聚集场所信息共享机制,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共享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执照办理和消防安全检查信息(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企业注册登记、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局)
(三)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落实国家消防产品非强制性认证制度,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消防产品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救援部门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分段监管,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推进消防技术和产品研发,将消防科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为国家和省、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消防技术上门服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邮政快递等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消防救援部门合理确定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和时限,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公开消防法律文书深化消防公益宣传服务,开放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群众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教育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全面推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消防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定期公布监督抽查计划,依法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对社会单位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抽查频次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管住“人推动管好事(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六)规范消防安全行业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实现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精准治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内小场所和1出租房屋等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规划部门按照每户不少于个车位的标准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督促新建、在建住宅小区和居民楼院的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规划建设;属地辖区政府按照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实际需要配建电动自行“96119”车充电车位畅通举报专线,及时核查处理、监督整改,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消防安全诉求渠道(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消防救援、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将消(XX)防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XX)用中国网站对承诺严重失实、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多次违法违规以及在火灾延伸调查中发现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积极配合整改、有效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的,及时按照规定予以信用修复,做到惩戒失信、激励守信(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实行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互通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布局,同步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接入分级设立火灾分析数据库,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精准查找薄弱环节,发出安全预警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XX按照《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要求,对发生人员死亡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对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不落实或拖延滞后的,由火灾事故整改评估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完善火灾调查与责任追究协作工作机制,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涉火刑事案件办理力度(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双人持证执法要求,全面推行消防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用情况的监督抽查,防止标准不
一、畸轻畸重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消防违法风险防控工作,强化行政指导,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探索推行网上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线上申请解除临时查封、进入查封现场整改、复查、恢复使用或营业等执法服务(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加强消防执法廉政建设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救援人员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消防培训机构,消防救援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从事与消防行业有关的经营活动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53救援部门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对发现的消防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移交相关单位立案调查及时通报消防执法、违规从业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议事协调职能,完善检查巡查、定期研判等机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消防救援部门落实执法岗位轮岗交流制度,规范消防员监督执法、消防文员协助监督工作上级公安机关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与消防救援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消防救援部门派驻指导和防火工作讲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乡镇消防救援队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国家和省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探索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监管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明确承担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机构,建立落实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指导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责任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联合惩处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化解风险
(三)加强法治保障及时制定出台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消防执法改革政策制度的衔接工作,全面清理与消防改革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为消防执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四)加强督导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明责任、强化担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对落实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落实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