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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小型锅炉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为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锅炉事故,筑牢安全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本方案中的小型锅炉是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小型锅炉,主要包括:D级锅炉、有举报等线索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小型锅炉
(一)开展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情况排查结合监督检查、举报或其他线索,抽查D级锅炉使用单位,检查锅炉是否存在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50L等参数超标情况,对于存在通过“大容小标”方式将“B级锅炉”或“C级锅炉”虚标为“D级锅炉”的对于存在上述虚标情况的锅炉应当立即停止运行,采取补充检验等措施消除隐患、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结合举报和其他线索,筛查标称水容积小于30L锅炉的生产、使用情况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O.IMPa锅炉的生产、使用情况,,抽查锅炉产品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是否与标称值一致,抽查锅炉产品实际压力是否超过O.IMPa对于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但通过“大容小标”方式虚标伪造为非特种设备范围的锅炉进行非法生产、使用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小型锅炉安全隐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举报或其他线索,抽查D级锅炉使用情况至少包括作业人员是否接受经过培训(查培训记录),锅炉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超期使用等情况,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是否存在泄漏情况,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二、工作部署
(一)明确重点行业和单位各乡镇所、执法队、特设股要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检查小型锅炉生产、使用单位的制造和使用情况;结合本地辖区实际,明确本地重点行业(例如食品制造生产、洗浴服务、印染纺织等),对其锅炉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把握查办途径和方法加大信息数据搜集力度,多渠道获取办案线索,将有关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作为案件线索,做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发现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的相关单位,立即固定证据,依法严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各乡镇所、执法队、特设股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发现违法使用小型锅炉的,及时将违法使用的锅炉的生产信息共享给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各乡镇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表1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1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县局特监股电子邮箱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查办处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一、监督排查情况检查使用单位(家)检查生产单位(家)检查锅炉(台)发现“大容小标”锅发现超期未检锅炉(台)发现其他严重隐患炉(台)(台)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二、未完成整改的严重隐患情况统计(可附加页)序号企业名称情况描述严重或未整改原因已采取的工作措施123其他情况补充说明信息报送联系人: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