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蒲城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实现秸秆禁烧工作目标,根据《蒲城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9月25日一H月15日
二、督查安排表组别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巡查督查镇(街道)党睦镇陈庄镇紫荆街道办龙阳第1组环保督察办城管执法局镇龙池镇奉先街道办荆姚镇苏坊镇桥陵镇罕井镇高第2组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阳镇兴镇椿林镇永丰镇尧山镇洛滨镇孙第3组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镇各牵头单位9月25日前将督查巡查组负责人、督查人员及车辆等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局)
三、职责和任务
1.负责对镇(街道)禁烧工作机构及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2.负责对镇(街道)动员会、签订承诺书、通告、标语等宣传工作的督查;
3.负责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督查;
4.负责对镇(街道)问责情况的督查;
5.负责对秸秆收储利用、堆场建设情况的督查;
6.负责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
7.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8.负责对责任追究提出初步意见及督办
四、工作要求
1.各督查巡查组自9月25日起实行每日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3次
2.在巡查中发现火点要及时通知所属镇(街道),并留存影视资料
3.各督查巡查组要将每次督查巡查结果于次日上午9时前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火点的需提供点位影视资料,由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县政府
4.督查巡查期间,车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