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浙江大学暑期海外访学承诺书本人自愿参加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暑期海外访学项目,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本活动的目的、性质、行程安排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并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保证自觉遵守中国国家以及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浙江大学校纪校规
2.本人保证在访学前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行前培训教育活动,做好行前体检工作,并保证对心脏病、哮喘等不适应剧烈活动的病情不隐瞒,如有隐瞒一旦病情复发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人在访学过程中坚决服从领导、严守纪律,自觉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以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规章制度,发现其他同学有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须及时制止或报告;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与带队老师或学校联系
4.本人遵守访学过程中的请销假制度,若未经带队教师许可,本人保证不单独行动或离开团队,不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人保证在海外访学项目结束以后应立即和团队一起返回学校,因非访学所在国家和区域内滞留发生意外的,一概由本人自行负责
6.本人保证在访学过程中注重安全防患,保证自身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本人自身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7.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8.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9.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10.保持与辅导员、带队教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并与救援部门联系
11.本人已经详细阅读本承诺书,对以上全部内容无异议
12.本人家长、导师已经知晓且同意,对以上全部内容无异议此承诺书一式叁份,学院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