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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一、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公司”指“广东XXXXXXXXX公司”
三、制度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办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四、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第二章合同终止
一、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二、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三章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
二、试用期合同解除a.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b.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表》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辞职a.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b.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c.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
四、擅自离职a.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b.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五、辞退a.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b.对员工作辞退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第五章离职管理
一、员工离职情形均须由员工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辞退申请单》,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a.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b.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c.公司基层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d.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申请表》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离职交接单》;员工被辞退,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并公示,离职者应在人力资源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
三、离职移交规定a.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填报《员工离职交接单》交接清单内容由离职者本人编制,直接上级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1.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
2.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他应归还公司的物品;
3.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
4.其他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应移交事项a.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b.接交规定离职者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接收;无指定接收人时由直接上级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涉及财务类移交须有相关财务人员参与,并经财务经办人员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
五、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六、员工离职工资福利结算a.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b.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双方约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c.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次月公司发薪日统一发薪日打入离职员工制定的银行卡中d.社保计算15日之前离职,当月结清,社保缴费从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15日之后离职,次月结清,公司代缴部分由个人补偿e.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第六章其他
一、员工离职后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不法行为的,公司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接收人、监交人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三、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工资结算、保险、档案等手续
四、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而离开当前工作岗位,参照离职规定进行相应移交
五、必要时,对与经济直接相关的人员在离职离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作离职(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