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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督,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效顺利进行,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监督员的条件及管理
(一)廉政监督员的条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1.具有一定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
(二)廉政监督员的管理3廉政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项目实施单位纪委负责选聘解聘、管理和考核派驻的廉政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廉政意识强、素质高的人员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单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二、廉政监督的对象及范围廉政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对象为市区水利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的牵头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资金使用拨付单位及其他协办单位项目监督的时间,由水利局党组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从建设工程项目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三、廉政监督的事项及重点廉政监督事项主要是监督工程项目实施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情况,即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情况;执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情况等其重点为: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建设用地手续是否合法、规范、完善,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问题
(三)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四)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
(五)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施工项目班子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合同,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六)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存在严重超概算问题
(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公告制度
(八)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履行《廉政承诺书》的约定责任,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四、廉政监督的环节和方式廉政监督的重点是程序监督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在具体工作中,廉政监督员可从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等环节着手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方式可采取过程监督、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受理信访等
五、廉政监督员的职权及职责廉政监督员有权查阅建设项目所有资料,有权参加研究监督检查项目的有关会议,有权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的监督,有权询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权提请并督促被监督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权接受单位、个人对项目建设的反映项目实施中,出现设计变更、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漏项等涉及工程量、投资增减的事项,廉政监督员必须对以上变化事项签字认可,才能作为施工单位结算工程量与价款的依据廉政监督员进驻项目后,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受理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同时应注意妥善保管有关资料,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要责成和督促项目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六、严肃纪律责任廉政监督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在监督检查中应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过程中,不准接受与项目、企业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利益;主动接受项目参建单位和企业的监督;廉政监督员实行回避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