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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为准确、有效地对产品形成的各过程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为顾客提供满意放心的产品S3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形成的各过程的质量检验
3、职责1)质检科负责对本公司产品形成的各过程的质量检验2)各车间主任负责本部门产品质量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生产过程检验1)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工序规程及技术要求,自觉接受检查,凡不按规定操作而导致一切后果的由本人负责2)工序检验及工艺监督由专职人员检验并负责,检验人员必须熟悉每个工艺流程及有关技术要求,指导操作人员按工艺技术规程进行操作3)对不遵守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的现象,质检人员有权制止4)化验员每天对产品清洗、包装等工序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对制出的产品的包装质量、净含量等项目进行抽检5)检验人员每天对各生产的产品外观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报生产车间,杜绝出现质量问题
4.2成品检验1)成品的检验,必须在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己完成,生产过程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2)按投入的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品种的产品作为一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工作应由质检员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批抽样量不少于1kg3)化验员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后,应对该批产品的各样进行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可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及时向车间、仓库保管员提交报告4)成品检验后,质检员及时将检验报告送有关部门和人员,质量合格的由质检科通知仓库发货5)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都全部完成,有关检验结合符合要求时,产品才能发出
4.3在各过程的检验中,质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管理制度》执行
5.4检验员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检验记录,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结果或其他相关信息
5、相关文件《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不合格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产品检验记录》《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