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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为了规范公司财产的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2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财产,如生产设备、办公室设施、检测仪器、电脑、通讯工具以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职责
33.1生产部负责对工厂内所有办公设施、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工器具以及工人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的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对公司总部内所有办公设施,宿舍内生活设施、车辆以及全公司的通讯工具、手提电脑、自行车等个人使用物品的管理管理办法
44.1生产部应对所有在工厂内使用的财产生产设备、设施、办公设施、检测仪器、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造册生产设备、设施、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应执行《质量手册》
6.2章“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的有关条款规定办公设施、工器具应分别造册其中工器具应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以旧换新、丢失作价赔偿管理
4.2公司总部的财产主要包括电脑、手机、传呼机、电话机、自行车、汽车、空调、热水器、彩电、液化气灶、液化气罐、办公桌椅、床、文件柜、橱架、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4.3办公电脑、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文件柜、床、橱架、汽车的管理
4.
3.1上述财产应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造册,并注明每件财产的管理部门或使用人,并明确该财产使用人或使用部门的管理责任
4.
3.2凡公司财产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应负责用好管好所用设施,避免无谓的损坏或丢失
4.
3.3办公室应负责对各部门的财产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与管理
4.
3.4凡需要配置上述设施的个人或部门应向办公室索取“临时采购要求单”填写并审批,由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
4.
3.5上述设施在使用期间如发生损坏,由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维修
4.4宿舍内配置的彩电、热水器、液化气灶、罐等共用设施的管理
4.
4.1上述设施应由每间宿舍(每单元宿舍)的指定管理员负责进行管理
4.
4.2宿舍内的上述设施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4.
4.3上述宿舍设施应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和造册,进行统一管理
4.
4.4上述设施在使用过程如发生故障,应由管理员及时安排维修,费用由同宿舍内员工承担
4.
4.5当上述设施经过长时间使用损坏并无法修复时,可由该宿舍管理员向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申请时可向办公室领取“设施报废单”填写
4.
4.6经确认并批准报废后,由办公室填写“临时采购要求单经审批后交采购部统一购买
4.5笔记本电脑、手机、传呼机、自行车的管理
4.
5.1上述物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编号、造册管理
4.
5.2上述物品领用人均应向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4.
5.3上述物品领用人应负有保管好公司财产的责任,如遇丢失,应作价赔偿
4.
5.4上述物品在使用期间如发生损坏,由使用人送维修点维修,维修费原则上由领用人承担
4.
5.5上述物品除自行车(每位转正后的职工公司每人予以配置一辆)外,笔记本电脑、手机、传呼机原则上公司不予个人配置,特殊情况者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配置(注自行车仅配给在办公室上班的管理人员)
4.
5.6上述物品在使用人离职时应对应向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如遇损坏或遗失情况,将作价赔偿
4.
5.7对于已被领用的上述物品,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情况的变化在公司内调整使用,任何人不得拒绝公司的安排附则
55.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总经理批准发布
5.3本制度于2005年6月1日换版发布实施拟稿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