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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产借款抵押合同优秀篇5房产借款抵押合同(篇1)甲方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万元的20亩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利率%,期限壹个半月,,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一天内分一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开户银行、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账号为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一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一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一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宝代表人(签名)法宝代表人(签名)签定时间年一月―日签定时间年一月―日签定地点签定地点房产借款抵押合同(篇2)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地址邮码电话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一月一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一年一月一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第六条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一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