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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城区碳替代总量,万tC02e/a;CR城区碳清除总量,万tC02e/a;ADEi——第i种碳排放活动的活动量;EFEi——第i种碳排放活动的碳排放因子;ADSi——第i种碳替代活动的活动量;EFSi——第i种碳替代活动相应的碳排放因子;ADRi——第i种碳清除活动的活动量;EFRi一一第i种碳清除活动的碳清除因子评估生态城的总体碳收支状况,应从八类板块出发,根据每个板块的活动量和相应的碳排放/清除因子,通过逐层累加核算其二氧化碳当量,再综合评估生态城城区的净碳排放
2.核算方法
(1)建筑板块建筑板块考虑建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包括建筑采暖、制冷、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电器设备等终端用能形成的碳排放规划设计阶段建筑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建筑碳排放总量=V建筑面积.X单位建筑面积终端能耗.x排放因子k乙i,j,k1]k式中,i——建筑类型(住宅、办公、学校等);j——能耗类型(采暖、制冷、照明等);k——能源类型(电力、天然气等)运营阶段建筑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建筑碳排放总量=Ei,j建筑终端能耗i,j X排放因子i,j式中,i——建筑数量;j——能源类型(电力、天然气等)
(2)交通板块交通板块考虑生活交通、工业交通、市政交通形成的碳排放交通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生活交通碳排放总量=V出行距离r X单位出行距离能耗rX排放因子储j i1J1J LJ式中,i——机动车类型(公共汽车、小汽车等);j——能源类型(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等)工业交通和市政交通碳排放总量=出行距离..X载重量..X排放因子..j j1J1J式中,i一一机动车类型(汽油货车、柴油货车等);j——载重级别(轻型、中型、重型等)规划设计阶段,生活交通各类机动车出行距离根据城区人口数量、人均全年出行次数、出行分担率、用能方式比例、各类机动车每车次平均载客量、各类机动车每车次平均出行距离计算,即出行距离i,上=人口数量X人均年出行次数X出行分担率i义用能方式比例j+车次平均载客量i,jX车次平均出行距离i,jo工业交通根据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的年运输车辆出行距离和载重实际情况核算市政交通根据城区规划方案预估运输车辆出行距离和载重情况核算运营阶段,生活交通各类机动车出行距离根据机动车保有量、每年平均出行距离计算,即出行距离i,j二机动车保有量i,jX年平均出行距离i,j工业交通和市政交通均根据全年运输车辆出行距离和载重实际情况核算
(3)产业板块产业板块包括新建产业和既有产业两部分,其中新建产业以研发型企业为主,能耗主要表现为研发、办公类建筑的建筑能耗,碳排放计算方法参照
4.
2.1节内容;既有产业以生产型企业为主,碳排放计算公式为既有产业碳排放总量=£i,j企业终端能耗j」x排放因子j」式中,i——企业数量;j——能源类型(电力、天然气等)
(4)水资源处理板块水资源处理板块考虑市政供水(包括自来水和中水)在供水过程中处理设施运行和水体运输导致的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相关生化反应伴随的碳排放(直接碳排放)和处理系统运行能耗对应的碳排放(间接碳排放)水资源处理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水资源处理碳排放总量=为给/排水量i x排放因子j式中,i——给排水方式(自来水、市政中水、污水等)规划设计阶段,给排水量根据城区居住人口数量/公共建筑面积、居住人口人均综合用水量/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综合用水量、道路浇洒和城市绿化及工业用水、自来水/市政中水使用比例和污水排放系数计算,即给/排水量i=(居住人口X居住人口人均综合用水量+公共建筑面积X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综合用水量+道路浇洒和城市绿化及工业用水)X给排水系数i运营阶段,给排水量根据城区全年给排水量实际统计数据确定
(5)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主要考虑生活垃圾按焚烧、堆肥、填埋等不同方式处理而产生的碳排放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CH
4、N20等折算为C02e考虑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固体废弃物处理碳排放总量=W生活垃圾处理量j X排放因子j i式中,i一一垃圾处理方式(填埋、焚烧、焚烧发电、堆肥等)规划设计阶段,生活垃圾处理量根据居住人口、就业人口及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即生活垃圾处理量1=(居住人口+就业人口)X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X处理方式比例i运营阶段,生活垃圾处理量根据环卫管理部门和垃圾处理单位实际统计数据确定
(6)道路照明板块道路照明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道路照明碳排放总量=W.路灯总数i x单盏路灯能耗x电力排放因子式中,i——各级道路分类(快速路、主干道等)规划设计及运营阶段,道路路灯总数均根据各级道路长度、路灯间距、路灯布置方式(单侧布置、双侧布置)计算,即路灯总数1=道路长度i+路灯间距iX路灯布置方式系数io
(7)可再生能源板块可再生能源板块主要考虑城区内可再生能源产能量所形成的碳替代,即光电、风电系统等的产能量所替代的能源结构潜在产生的碳排放量光热系统的贡献在建筑板块生活热水的碳排放量核算中直接考虑,太阳能路灯的贡献在道路照明板块的碳排放量核算中直接考虑,在可再生能源板块均不再做重复计算可再生能源板块碳排放计算公式为可再生能源碳替代总量=W.可再生能源产能量i*替代能源的排放因子j式中,i——可再生能源替代的能源类型(电力等)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产能量根据光电系统的安装面积和单位面积年均发电量,以及风电系统的装机容量和年总工作小时数计算,即可再生能源产能量;光伏安装面积X单位面积年均发电量+风电装机容量X风电机年总工作小时运营阶段,可再生能源产能量根据光电、风电系统等的实际计量产能量核算
(8)生态固碳板块生态固碳板块主要考虑城区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内乔木的碳清除量根据各类绿地不同的乔木覆盖比例,生态固碳板块碳清除计算公式为绿地碳清除总量=Sij绿地面积j x清除因子上式中,i——绿地类型(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j乔木覆盖比例规划设计及运营阶段,根据城区内各种类型的绿地面积和与其乔木覆盖比例对应的清除因子计算碳清除总量
(三)监测
1.监测主体城区建成或部分建成后,应对建成部分实施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监测,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和监测的实施等对于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行为属于企业或组织行为的,监测主体为排放/清除主体;对于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的(如居住建筑、生活交通),监测主体为相关管理部门
2.监测计划监测主体在报告期开始前应制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监测主体的基本信息、监测内容及其边界、监测方法和相关说明、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及拟采取的措施监测计划在同一报告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若发生更改,应上报主管部门监测主体应对监测计划的更改进行记录
3.监测实施要求监测主体应按照所列监测内容实施活动水平数据监测,其中
(1)建筑、新建产业、可再生能源板块应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对耗能量或产能量进行逐日监测和记录;
(2)工业交通、市政交通、既有产业、水资源处理、固废处理板块可采用企业台账、结算凭证或存储量记录等方式进行活动水平数据逐月监测;
(3)生活交通、道路照明、生态固碳板块根据各管理部门官方统计数据进行逐月监测
(四)报告
1.报告主体城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报告由第三方核查机构编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社会公示
2.报告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核算对象的基本信息、核算报告的基本情况、监测情况说明、各板块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城区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其他应说明的情况、真实性声明
3.数据质量控制为使年度核查报告准确可信,监测主体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可通过以下措施对数据的获取与处理进行质量控制
(1)对数据进行复查和验证数据复查和验证可采用纵向方法和横向方法纵向方法即对监测数据与规划设计阶段的核算数据进行比较,并对不同年度的监测数据进行比较;横向方法即对同一板块同一类型不同主体之间的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包括建筑运行能耗数据、可再生能源产能数据的比较等
(2)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调整当测量仪器不满足监测要求时,监测主体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对测量仪器进行设计、测试、控制、维护和记录,以确保数据处理过程准确可靠
4.信息管理监测主体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应记录并保存下列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1)核算方法相关信息获取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相关资料(如活动水平数据的原始凭证、检测数据等);
(2)与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监测相关的管理材料;
(3)数据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文件;
(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报告
六、与有关的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文件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要求协调一致
七、对征求意见及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暂无
八、标准水平建议,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1.《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立足于低碳零碳城区碳收支评价,有利于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完善能耗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环保产业,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标准制定后,将作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低碳零碳城区分级认证的依据,为开展碳中和区域认证工作提供技术基础
3.《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提出一个具有适宜性与灵活性,系统性与协调性,科学性与操作性,前瞻性与直观性的量化评价方法,在实践低碳零碳城区可持续发展道路和明晰发展方向,为碳中和城区提供助力
4.《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将对低碳城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方法提出指导性方向,对于规划建设内容、评价体系和方法、指标条款内容等提出全面系统、科学统一的要求,对低碳零碳城区的建设实施起到良好的保障和科学引导
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待本标准批准发布后,建议由标委会组织相关设计、咨询、检验、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宣贯
1.加大《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标准宣传力度,提高认知度,建立信息公共平台,将有参考价值的低碳零碳城区碳中和案例、精细化施工工艺和经验等进行分享交流,在相关学术论坛、行业会议上对标准进行宣讲解读,使行业从业者能够积极获取标准和资料、参加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学习研究标准并准备贯彻实施标准
2.标准归口单位进行贯标指导,组织标准宣贯培训班,由标准制定人员主讲为贯标企业排忧解难,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训班等
3.鼓励行业相关企业成立标准贯彻实施小组,进行明确的分工合作,适时组织标准宣贯会,使有关人员拥有标准、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执行标准
4.标准化技术人员全面负责贯标实施工作,跟踪服务对贯标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作好贯标记录,并进行长期监督检查工作
5.依托已经颁布的国家标准和《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编制组计划开展低碳零碳城区评价标识和认证工作
十、废止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文件为新设标准,无废止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一、标准涉及专利情况说明目前未发生文件内容有关专利所属权的请求,故本标准不涉及相关专利与知识产权
十二、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暂无《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CSTM价》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年月20226《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CSTM价》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工作简介(-)工作简要过程1
(二)标准任务来源1
(三)主要参加单位1
(四)工作组成员1
二、标准化对象简要情况及制修订标准的原则1(-)标准化对象简要情况2
(二)制修订标准的原则
2.制修订标准的依据或理由2制修订标准的原则12
三、国内外标准情况简要分析
2.3
(一)国夕卜情况4
(二)国内情况4
(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4
四、标准编制依据5
五、标准主要内容依据6(-)核算边界6核算领域和内容7,核算要素L7
(二)核算方法27评估计算模型7核算方法
1.7
(三)监测
2.
8.监测主体11监测计划111监测实施要求
2.12
(四)报告
3.
12.报告主体12报告编制112数据质量控制
2.
12.信息管理
3.12
六、与有关的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413
七、对征求意见及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13
八、标准水平建议,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13
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3
十、废止有关标准的建议14
十一、标准涉及专利情况说明1415
十二、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15
一、标准编制工作简介
(一)工作简要过程工作简要过程如下1)2022年1月上旬,进行《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标准筹备工作,组建标准编制组,制定内容及编写计划,根据指定内容及编写计划编写,形成初稿;2)2022年1月-4月,根据《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标准制定内容及编写计划编写,形成初稿;3)2022年4月上旬,《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召开立项论证会,论证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目的意义,通过专家一致论证审查;4)2022年4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立项论证会专家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进一步优化改进5)2022年6下旬-7月上旬,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标准任务来源经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批准,CSTM标准《低碳及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立项,标准项目归口单位为碳排放领域委员会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及配套产品技术委员会,标准计划编号为CSTM LX950000926—2022,标准牵头单位为北京康居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三)主要参加单位北京康居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窕总院有限公司,山海大象建设集团,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工作组成员马伊硕,曹恒瑞,陈旭,郝生鑫,高庆,王祺
二、标准化对象简要情况及制修订标准的原则
(一)标准化对象简要情况2020年我国提出双碳战略目标碳中和建设将能效提升、能源转型、去碳化集为一体,整合空间布局、能源规划、建筑部门、交通部门、产业部门、市政部门、园林部门各系统的技术多样性,纵向涉及区域、建筑、用户的一体化融合,横向涉及电力、热力、建筑、交通等的一体化融合本标准旨在以城区(园区/社区/片区,以下统称城区)为对象,从建筑、交通、产业、市政设施、可再生能源、生态碳汇等方面确定低碳/零碳城区的碳排放和碳清除核算方法以及评价方法,指引城区在规划建设中落实双碳要求,并辅以碳排放监管平台对城区运行碳排放数据进行监控,推动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二)制修订标准的原则
1.制修订标准的依据或理由
(1)以城区作为碳中和建设的实践主体,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是我国实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路径建筑单体或建筑群落受本体空间和可利用资源制约,难以仅通过降低能耗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零碳,且我国建设管理制度以地块为对象进行管理,导致建筑单体周边土地及其上的可再生能源设施难以明确归属相比建筑单体,城区具有明显的空间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可再生能源和碳汇,发挥技术融合优势,且减碳效益明显高于建筑单体城区是缩小化的城市单元,一方面城区基本涵盖了建筑、交通、产业、市政等城市基本要素,且不同城区亦可涵盖城市所面临的不同形态的问题,如新建城区、既改城区(涉及建筑既改、产业升级、产业转型)、高密度商业区、乡村城镇等,另一方面城区相比城市又具有明显的实施性和操作性优势因此,现阶段以城区为主体进行碳中和建设的实践和示范,相比单体建筑和城市而言,具有更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为探索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城市碳中和的技术和工作模式提供范本
(2)提高建筑能效是城区碳中和建设的最大着力点,本项目研究团队在高能效建筑领域具有10年的技术研究和项目实践经验实践经验证明,城区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筑板块排放量占比最高,成为减碳潜力最大的板块;新建产业以研发为主,产业能耗也主要表现为建筑能耗,或者说产业能耗逐渐与建筑能耗相融合因此,提高建筑能效是城区碳中和建设的最大着力点在城市、城区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过程中,提高建筑能效是在不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碳中和最有效、最稳妥的实践方法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已在我国发展10余年,成为建筑领域提高能效、降低排放的重要手段超低能耗建筑对于碳中和建设的基础性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a)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能力;b)是碳中和建设的长效机制;c)规模化建设可实现区域负荷的平准化;d)可作为能源需求侧的控制者和管理者;e)可实现深度电气化,且对未来电力系统具有适应性;f)具有气候韧性,可为电网提供灵活性支撑;g)符合建设领域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时代要求本标准编制团队从2013年开始共同执行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适用我国不同气候区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与示范》(2013DFA91240),并且在我国不同气候区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100余方平方米,具备坚实的低碳、零碳建筑的技术储备,为编制本标准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制修订标准的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强调的编制原则开展本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准编制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GB/T
1.1-2020)及《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和编制,编制内容上将突出统一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可比性等原则本标准制订坚持统一性原则本标准以城区空间尺度为基础进行碳排放清单建立、测算与评估研究的工作,针对城区空间尺度的特性建立统一的评估方法,推动“碳中和成效导向”的决策机制本标准制订坚持全面性原则本标准评估城区减低碳排放的成效,通过十分全面的研究与检测,把城区内每一个微观环节,城市物质资源生命周期内每一个环节都做量度,从而得到城区的总排放量本标准制订坚持可操作性原则本标准涉及的碳排放评估方法立足于大部分数据都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现有统计或简单调研获取,且评估方法易操作,对绝大部分的管理人员来说,运算应相对简单,容易理解,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紧密时间周期内可以完成,同时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内涵接轨本标准制订坚持可比性原则在城区建设完成后,本标准也是指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监测、核算,并编制报告,确保报告方法科学、数据透明、格式一致、结果可比的重要依据
三、国内外标准情况简要分析
(一)国外情况为了使低碳经济或低碳规划具有可比性,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大量调研形成了系统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使得这些活动的碳减排工作有了量化的依据,为合理地评价和约束碳排放提供了有力依据国际上,城区方面有LEED for urbandevelopments CASBEEforurbandevelopments BCAGreen Markfor Districts等体系,偏重城区的绿色发展评价;碳排放方面,有《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等
(二)国内情况我国各部委先后出台了绿色低碳相关的标准规范,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家发改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生态环境部《生态城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以及多部委联合编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以上标准、指南等偏重评价城市、城区、社区或小镇的绿色低碳水平,距离碳中和仍有较大的差距,且不是定量研究区域的低碳水平
(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综上所述,现有标准、指南一方面偏重于绿色生态性能评价,未涉及对城区碳排放的量化评价方法;另一方面,区域性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又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缺乏针对城区空间尺度活动与碳排放源头的清单,温室气体排放与评估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的排放清单(国家、省、城市),以及微观层面的建筑碳排放测算以城区空间尺度为基础进行碳排放清单建立、测算与评估研究的工作比较缺乏,也没有统一的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依据,影响了城区规划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因此需要针对城区空间尺度的特性建立统一的评估方法,推动“碳中和成效导向”的决策机制
(2)需要建立基于现有数据和统一技术路线的评估工具,找到使其可以广泛应用的方法评估减低碳排放的成效,可以通过十分全面的研究与检测,把城区内每一个微观环节,城市物质资源生命周期内每一个环节都做量度,从而得到城区的总排放量这个技术路线在对碳排放量的研究领域无疑是正确的,通过长期调研,收集大量微观数据,可以进一步了解城市的碳排放因果关系与状况然而,作为一个规划建设管理的标准和评价工具,在实践层面必须要顾及几个客观条件一是,目前进行碳排放评估最大的障碍是数据的收集,一个有应用价值的碳排放评估方法必须立足于大部分数据都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现有统计或简单调研获取;二是,作为规划建设管理工具,评估方法必须容易操作,对绝大部分的管理人员来说,运算应相对简单,容易理解,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紧密时间周期内可以完成,同时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内涵接轨在这些客观要求下,城区碳排放评估标准和评价工具的建立要把握城区排放的主要来源与特性,考虑在规划建设决策流程中时间与资源的局限,只要保持整个评估方法的假设与数据来源的透明度,不需要追求对所有的排放源头采取同一个深度的分析、运算与基础调研对每一步运算都有完整的记录,把最主要的碳排放源头作为评估方法的核心内容,采取重点领域重点评估的方式,才可以建立一个有应用价值的工具
四、标准编制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2011);《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2007);《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06);《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19);Greenhouse gases-Part1:Specification withguidance attheorganization levelfor quantification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emissions andremovals,ISO14064-1:2018(E);Greenhouse gases-Part2:Specification withguidance atthe projectlevelfor quantification,monitoring and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reductions orremoval enhancements,ISO14064-2:2019(E);《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2014);《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o
五、标准主要内容依据《低碳零碳城区碳收支核算及评价》是为了明确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监测与报告的方法,确立城区碳中和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依据其中,核算部分规定了城区规划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包括核算领域、内容、对象、边界、范围、周期及计算参数、计算方法等;监测部分规定了监测主体、监测内容、监测计划和实施要求;报告部分规定了报告主体、报告编制的具体内容、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和信息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区规划设计过程中,指导城区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作为城区碳中和规划设计的依据;亦适用于在城区运行管理过程中,指导监测和报告主体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监测、核算与报告,作为城区碳中和运行的依据
(一)核算边界
1.核算领域和内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核算按主要建设领域和重要功能划分为八类建筑、交通、产业、水资源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道路照明、可再生能源、生态固碳其中,建筑、交通、产业、水资源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道路照明属于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属于碳替代,生态固碳属于碳清除
2.核算要素核算对象社区、园区或城区、城市核算边界以城区空间边界内的经济社会活动为基础,以“终端消费位置”为导向,核算位于城区内的经济与社会终端活动的能源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无论该排放是否产生在城区内,均纳入城区排放的一部分核算范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包括在城区内部发生的化石燃料燃烧过程导致的直接排放,外界输入城区的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以及城区内可再生能源和各类绿地碳汇所形成的减碳量核算排放种类以城区内终端需求产生的温室气体为量度对象,包括二氧化碳(C02)、甲烷(CH4)、氧化亚氮(N20)、氢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在核算过程中,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用二氧化碳当量C02e表达,“碳排放量”即指“碳排放当量”核算周期年度核算
(二)核算方法
1.评估计算模型城区碳收支评估模型采用净碳排放法,即碳排放减去碳替代与碳清除之和每一板块的碳收支核算采用排放因子法城区碳收支评估模型程式为C=CE-CS-CR=X(ADEiXEFEi)-S(ADSi XEFSi)-S(ADRiXEFRi)式中,C——城区净碳排放,万tC02e/a;CE——城区碳排放总量,万tC02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