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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目的为使相关部门对设计/工程变更能有具体程序可行,进而确保产品设计变更后能改善品质、降低成本、材料供应充裕及其它因素,以达符合客户需求
2.范围
2.1凡公司所承制的产品、相关零组件及技术文件的变更皆属于
2.2凡公司营销往来客户提出变更或降低成本/或合理化建议改进,需变更技术图面/规格/材质的均适用
3.定义
3.1设计变更是指产品在试作或生产阶段,于品质异常或自身与的搭配件引起装配不良时,须更改原设计的规格尺寸
3.2工程变更是指在开发时,改变加工工程或加工顺序
3.3客户变更是指客户对于产品在试作或生产阶段,出现装配不良时,更改原设计的规格尺寸、材质等
4.流程
4.1客户要求变更的管制作业流程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说明使用表单客户设变前后的内容客户[设变通知单][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变更的提出一^^否「\研发中心^,开发通知研发中心《新产品开发与试作Y控制程序》《顾客沟通与合同/设计科科长订单评审程序》可行性N评估“Y客占、研发中心设计科科长Y JN停止变更—设计科长《图纸管制程序》《技[设计工程变更通知f术文件管制程序》单]发布变更通知[设计工程变更一览表]
4.2厂内及分包商提出变更的管制作业流程: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说明使用表单
5.内容:
5.1设计/工程的变更时机
5.
1.1营销部在接获客户提出变更通知或品质改善要求时,由营销部依客户变更通知或品质改善要求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或采用客户指定表格转研发中心执行变更
5.
1.2在各项检验过程中,发现品质有变异,并经统计分析确认,有必要设变时由品管部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申请变更
5.
1.33生产过程中及制程管制统计分析时,确认出品质变异或其它因素须设变时,由生产部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申请变更
5.
1.4设计科在做各项验证或安全考量,判定须设变时,由设计科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申请变更
5.
1.5原物料或产品零组件因品质变异或其它因素须设变时,由分包商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申请变更
5.2客户要求变更的管制原则
1.
2.1变更的提出客户要求的变更由客户发布变更通知,由营销单位依客户变更通知提出[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转设计科执行变更
5.
2.2是否为量产品研发中心判断其是否为量产品如若为量产品,则视客户要求进行可行性评估
6.
2.3开发通知若非为量产品,则由设计科长发布开发通知,依《新产品开发与试作控制程序》的流程进行
7.
2.4可行性评估由质量策划小组依《顾客沟通与合同/订单评审程序》对所要求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若评估可行,则直接发布变更通知
5.
2.5与客户协商如若评估后不可行,由研发中心与客户协商
5.
2.6停止变更如若与客户未达成一致,则由设计科通知客户不变更
5.
2.7发布变更通知如若与客户达成一致,则由设计科发布变更通知,并填写[设计/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依《新产品开发与试作控制程序》的流程进行
5.3厂内及分包商申请变更的管制原则
5.
3.1变更的申请由厂内及分包商提出变更要求以[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向设计科申请,分包商设计工程变更部分依《分包商设计与工程变更管制规定》的流程进行设计科人员则将设变号及内容记录于[设计/工程变更一览表]内,以利追溯
6.
3.2可行性评估由质量策划小组对所申请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7.
3.3停止变更如若评估后不可行,则停止变更
5.
3.4向客户申请如若评估可行,由研发中心向客户的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与其协商如若客户不同意变更,则退回原申请单位发布变更通知若客户同意变更,则由设计科发布变更通知,并填写[设计/工程变更通知单]依《新产品开发与试作控制程序》的流程进行
5.4记录保存变更文件或记录依《品质记录管制程序》保存
6.相关附件
6.11[设计/工程变更通知单]FM070300-
016.2[设计/工程变更申请单]FM070300-
026.3[设计/工程变更一览表]FM070300-
037.参考文件
7.11《品质记录管制程序》QP
0407007.2《顾客沟通与合同/订单评审程序》QP
0701007.3《新产品开发与试作控制程序》QP
0702007.4《供应商设计与工程变更管制规定》WI
0703017.5《图纸管制程序》QP
0404007.66《技术文件管制程序》QP0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