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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九章设备缺陷治理方法
1.目的加强设备缺陷治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保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2.范围适用于公司发电设备缺陷的消退治理工作
3.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消灭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依据缺陷程度具体可分为三类
3.1一类缺陷是指重大的、技术简单、处理难度大,电厂维护人员不能准时处理的缺陷,这类缺陷应由安技部组织争论,制定技术措施防止其集中扩大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列入电厂A、B级大修或技改工程打算安排解决处理
3.2二类缺陷是指需要设备或系统停运才能消退的缺陷,这类缺陷可以临时申请系统调度批准,停顿设备运行安排解决处理
3.3三类缺陷是指设备不需停运,通过实行安全技术措施后,修理人员可以消退处理的缺陷
4.要求
4.1设备缺陷治理职责
4.
1.1运行人员
4.
1.
1.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觉察并将缺陷录入电脑,提出消缺要求,为消缺工作顺当进展制造条件,做好设备消缺的验收工作对觉察的重大缺陷,准时报告值长通知检修人员到现场消缺,依据系统状况提出消缺期限要求,协作帮助缺陷的消退准时对已消缺陷进展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完成缺陷的注销工作值长
4.
1.
2.1对威逼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准时向运行部、安技部部长汇报,并实行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做好记录
4.
1.
2.2负责催促检修人员准时消缺,并为消缺工作进展制造条件
4.
1.
2.3负责监视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消缺安全技术措施
4.
1.3专业主管
4.
1.
3.1负责每月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本专业缺陷发生率、消缺率、消缺准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4.
1.
3.2对重大缺陷的处理准时供给技术支持
4.对所管设备的缺陷状况进展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缘由,提出改进措施,对暂不能消退缺陷进展确认和后续治理
4.
1.
3.4为消缺工作供给备品备件及材料的打算申报工作
4.
1.
3.5对运行人员觉察缺陷的准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展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推断缺陷的力量
4.
1.4运行部、安技部部长
4.
1.
4.1对消缺过程中消灭的问题以及消缺率、消缺准时率、消缺质量的问题进展考核,每月公布上月考核状况
4.
1.
4.2负责检查、指导、催促各级运行人员对所辖的设备进展巡察检查,准时觉察设备缺陷负责对重大设备缺陷的诊断鉴定,制定措施准时组织处理,防止其集中扩大为事故
4.对本公司不能处理的,重大的设备缺陷准时报公司领导
4.2缺陷的觉察和登录
4.
2.1即消灭以下状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4.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顿运行或安全牢靠性降低;
4.
2.
1.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
2.
1.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全都;
4.
2.
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掌握系统联锁失去、无缘由起动或拒绝起动;
4.
2.
1.6对设备进展定期试验时觉察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4.
2.
1.7对设备进展检验性试验时,觉察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4.
2.
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缓慢甚至操作不动;
4.
2.
1.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临时性的特别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4.
2.2运行值班人员通过对设备进展点巡检和操作调整,监视设备状况,准时觉察设备缺陷对觉察的设备缺陷应实行相应的运行措施,尽力维持设备或系统的运行,防止设备损坏认真录入设备缺陷,要求明确缺陷范围,缺陷现象应尽量准确地填写完整缺陷录入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对设备缺陷的严峻程度、专业属性、缺陷类型进展推断(比较简单的缺陷应汇报值长共同诊断)
4.
2.3觉察重大缺陷时运行人员应逐级向班长、值长、运行部汇报值长应马上联系检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在缺陷未消退前,运行人员应实行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4.
2.4运行部应将设备分降落实到人,运行人员对设备进展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留意检查设备状况,觉察缺陷应准时录入,准时处理运行人员觉察重大缺陷时,应马上逐级报告班长、值长、运行部长,并报安技部协调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退
4.3缺陷的检查确认
4.
3.1运行部各专业主管应准时查看本专业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并进展相应的安排,并对运行人员提出的“暂不能消退缺陷”进展鉴定确认,对复现的缺陷进展认定
4.
3.2对符合条件的暂不能消退缺陷,各专业主管应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签字认可,并提出运行要求、防范措施、预备备品、确定维护范围和技术标准等,预备停机处理;对于缘由不明,需要观看分析的暂不能处理缺陷应由主管在不超过1周内提出处理意见
4.
3.3在预备工作完成后且运行条件许可时,运行部专业主管应准时通知检修人员安排消缺工作,或将消缺工作安排到周或月度打算维护工程中
4.
3.4安技部、运行部专业主管应了解所治理设备的缺陷状况,对缺陷进展分类、分析缺陷发生的缘由和提出防止缺陷重复发生的措施
4.
3.5检修人员对缺陷进展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缘由,提出需要协作的工作和安全措施要求
4.
3.6依据缺陷确认的状况,对觉察的
二、三类设备缺陷,运行部应准时安排消退处理,对一类设备缺陷且威逼设备安全,不能准时处理的,运行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并报分管副总准时安排处理,以防止缺陷集中扩大,造成事故发生
4.4消缺后的报告
4.
4.1接到消缺任务后,运行部应准时安排检修人员消退缺陷
4.
4.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状况在“设备缺陷登记本”相关栏内注明并通知运行人员
5.
4.3消缺工作完成且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签名后转给值长验收
6.
4.4检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运行部、安技部专业主管指导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展-一些变动时应得到主管的同意
4.5设备缺陷的验收
4.
5.1班长、值长应随时了解把握设备缺陷状况,并将本班、本值觉察的缺陷、消退的缺陷以及存在的较大缺陷状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5.
5.2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准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退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准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注销录入缺陷
6.
5.3运行人员应随时主动查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准时验证或观看消缺效果,准时验收已消退的缺陷;假设觉察缺陷现象仍旧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将缺陷返回检修人员处理
4.6重大缺陷的处理
4.
6.1运行人员在确认缺陷属重大缺陷后,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并准时通知运行部、安技部、专业主管、检修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
4.
6.2遇到值长要求紧急处理的重大缺陷时,检修人员应马上安排消ei缺工作
4.
6.3消缺方案由安技部、运行部专业主管和检修人员一起制订
4.
6.4对安技部、运行部不能准时处理的重大缺陷,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并报分管副总准时安排处理,公司检修队消退重大缺陷后,由运行部完成缺陷验收工作
4.7设备缺陷的统计与计算
4.
7.1消缺率计算公式:消缺率二当月实际消退的缺陷总数+当月可消缺陷总数其中,当月可消缺陷总数为从月初到本月整个月内觉察的缺陷中,除暂不能消退缺陷以外全部有效的统计的缺陷数,加上月未能消退的可消缺陷数月消缺率要求到达95%以上
4.
7.2消缺时间和平均消缺时间的统计计算
5.
7.
2.1消缺时间是指可消退缺陷从缺陷录入到消缺报告完成的时间
6.
7.
2.2对于一般的缺陷,统计法定工作日从830〜16统0每天8小时对于重大缺陷实行连续计时
7.
7.
2.3平均消缺时间的计算公式平均消缺时间二当月实际消退缺陷的消缺时间之和+当月实际消退的缺陷总数
8.
7.3消缺准时率的统计计算
9.
7.
3.1消缺准时率二已消缺陷中消缺时间在消缺期限内的缺陷数小当月实际消退的缺陷总数
10.
7.
3.2对于重大紧急缺陷,消缺期限以值长规定为限;对于一般期限以缺陷录入后16个工作小时为限
11.
7.
3.3月消缺准时率要求到达90%以上
12.
7.4月消缺重复率计算公式
13.
7.
4.1月消缺重复率二月考核期限内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数+当月实际消退的缺陷总数
14.
7.
4.2月消缺重复率应低于10%
15.
7.5缺陷数清零机组检修时,该机组原有的设备缺陷应列入检修打算,并查明缘由全部消退,检修后设备应到达零缺陷机组复役后觉察的缺陷均需重进展缺陷的登录手续,并按此统计缺陷数
16.8检查与考核
17.
8.1安技部对消缺过程中消灭的消缺质量、影响消缺工作的问题进展考核
18.
8.2消缺指标未到达要求时,每月由安技部依据有关考核方法进展考核4,附则本制度由安技部、运行部负责制订、修改、解释并监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