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人民法院XXXX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义民初字第号XXXX XX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X XXX X XXX年月义义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XX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X xxx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X XXX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年月日XXX X XXXX(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