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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西安市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常态化监管方案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发改、市场监管、住建、商务等相关部门以实现源头治理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关键环节,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用心用力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主要问题基本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初步完成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价政策措施精准落地,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就我市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常态化监管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责任明确、各司其职,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精准监管、联合惩戒的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推动电价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打通降电价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企业用电成本,增强终端用户获得感,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建立健全转供电主体台帐、问题清单制度注重发挥电力部门作用,借助市供电公司一线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全市各类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市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工作台账,实行“一台账、一清单
(一)三级台帐电力企业负责建立全市用电主体一级台帐的建立;各区县依托网格化管理的市场监管所、街道办、住建、商务部门建立二级监管台帐;区县发改、市场监管、住建、商务部门建立三级监管台帐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由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台帐的建立;商务部门负责辖区内商贸企业、独立运营的商业综合体、商超、批发市场、集贸中心(市场)等转供电主体台账的建立;各市场监管所、街道办负责各类园区、利用本单位(企业)自有物业(街边门店)对外租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菜市场等各类网格化管理的转供电主体台帐的建立;区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级台账的汇总和上报
(二)主要内容台账和问题清单内容包括转供电主体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转供电项目名称,终端用户数、转供电价格监督检查记录和有关资料等
(三)台帐管理各级发改、市场监管、住建、商务、电力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转供电主体台帐的建立和动态更新建立转供电主体电子台帐,促进监管信息有效利用
(四)台帐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利用转供电主体台帐适时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能监管责任单位和人员可以查阅台帐,了解转供电主体基础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台帐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向上级部门提供数据用于核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建立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网格监管机制建立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网格监管机制,实行市级统筹、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
(一)市本级负责组织落实省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全市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工作,协调市级住建、商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明确监管职责和具体任务,指导检查区县单位部门工作
(二)区县级负责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属地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市本级工作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推进辖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市场监管所、街道办负责落实区县市场监管局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基层网格责任,根据辖区实际划分为若干网格片区结合片区实际加强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监管和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检查、转供电环节电价监管常态化宣传等
四、落实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监督检查制度
(一)严格落实转供电环节明码标价制度转供电主体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做好电价标准公示工作,确保电价公开、透明电力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接转供电主体,推动公示全覆盖
(二)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年一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调查了解转供电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加价问题,视情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督检查
(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
12315、12345热线转交、各区县设立的转供电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其他法定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的转供电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级发改、市场监管、住建、商务等相关部门及时落实上级部署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专项整治,依法及时查处舆情曝光发现的转供电违规加价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与常态监管相结合
五、健全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督检查与惩戒机制
(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改、住建、商务等部门发现转供电单位涉嫌价格违法,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把通报曝光作为推动解决转供电加价问题的重要措施,坚持宣传引导和惩戒曝光两手并重对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压力,明确释放违规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有效增强预防警示和震慑效果
(三)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并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违法成本
六、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智慧监管制度
(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根据省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市研究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
(二)依托“转供电费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通过终端用户电费电价信息比对,根据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合理划分风险区间,对应生成红、黄、绿三色码向终端用户展示
(三)供电企业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传递转供电费码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构建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案件查处的常态化机制,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终端用户用电成本,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七、加快推进转供电户表改造电力公司加快户表改造,逐步实现直供管理
(一)城镇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工程费用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对具备条件的电力部门要加快实施,现场改造具备直接供电的“物业底商”等商业物业,应同步进行改造明确后的申请条件、改造流程、技术标准等具体步骤和条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加强对供电服务和电能质量的监管,履行企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
八、形成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社会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区、企业、行业、媒体、公众等社会各方作用,构建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多渠道、多层次社会监督新机制
(一)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公开电价政策文件、解读电价政策,强化政策权威解释;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正面解读电价政策,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网营业厅、重要商业区、重点社区、重点村镇建立电价政策宣传网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转供电主体电价行为自我规范、自我净化,推动政策落实
(二)举办电价政策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价格政策宣讲、解读,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执行界限准确、口径一致
(三)住建、商务部门要组织分管领域主要转供电单位对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