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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考试期间噪声污染和环境整治方案年全国中、高考日渐临近,根据市高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管理的意见》精神,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宁静和谐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经市城管委研究决定,自5月27日至6月20日,对中高考期间市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和考点周边市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营造宁静的备考复习和考试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做好中、高考工作指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为中、高考顺利进行提供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自5月27日至6月20日,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监控和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施工、室内外装修、钢门钢窗制作、露天卡拉0K、各种高音广播喇叭、室外产生噪音污染的娱乐活动和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以及各考点周边所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直属三(环保)大队依据噪声污染及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加工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监控和执法工作
(二)直属四个执法大队在中、高考期间要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渣(余)土的监控和执法工作
(三)各分局大队重点加强责任辖区及辖区内各考点周边所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监控和占道摊点出店经营等违章行为的执法工作
(四)数字城管受理中、高考期间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查处,各相关责任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要认真落实并做好相关信息反馈工作
五、方法和步骤整治和监控工作采取集中整治,分段监控,责任到人,重点蹲守的方法进行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局(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和监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5月27日一5月31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印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宣传材料,对重要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宣传材料要逐家逐户发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高考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扩大宣传氛围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一6月6日)整治市民和考生集中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止违法行为责任书》,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相关部门和有关大队集中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抄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通过整治处罚一批违规者,报有关部门关停一批违规场点,净化高考环境第三阶段严管阶段(6月7日一中、高考结束)
(一)各分局(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路面巡视巡查次数,及时查处和制止各种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控,从6月7日起,中午1200—1400时、晚间2000时至次日800时为建筑工地禁止作业时间考试时间内对考场可能产生影响的工地,要全天候禁止建筑施工,停止全市渣土等建筑垃圾的运输的审批,停止道路开挖审批
(二)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对中、高考期间的投诉要特事特办,作为紧急投诉处理数字城管值班人员要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受理,服务热情,不推诿扯皮,接到考生投诉后第一时间内处理完毕
(三)明确工作责任,实行承包制对重点部位要定点设防,严防死守考试期间组织小分队对考场周边的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制止噪声污染行为,保证考生不受噪声污染影响
六、工作要求
(一)全体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中、高考倍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的工作做的如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形象因此,中、高考期间的执法工作,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十分有力,效果上要十分明显
(二)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主动出击,互相支援,争取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执法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和过激行为
(四)为做好中、高考的服务工作,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形象,各分局(大队)要在辖区内各考点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及时查处各种违法(章)行为,同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城管行政执法服务台,尽可能地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各分局(大队)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和考点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整治期间,一把手必须对整治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抓,并层层落实责任,把护考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优美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