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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会代表团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区建设,扩大企业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市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客商来豫投资,省政府定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在举办经济合作交流会为做好市参会筹备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活动名称经济合作交流会举办时间2011年5月30-31日举办地点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省政府驻办事处、市商会、省商会(筹)会议规模500人左右,其中企业界代表200人、省代表300人
二、活动安排
(一)5月30日1800,省领导集体会见企业家代表;1830,举行欢迎晚宴
(二)5月31日900-1000,举办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下午,企业家赴各省辖市进行实地考察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参会工作的领导,确保参会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经济合作交流会市代表团参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外宣办、工商联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参加经济合作交流会整体筹备策划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活动的总体组织策划与协调;企业家客商邀请的协调和汇总以及参会组织工作;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驻地招商组织工作;工作组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推介和发布;负责参会项目册、光盘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三)市工商联负责与市及长三角地区工商联的联系,负责邀请国内500强等长三角知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参与驻地招商工作
(四)市外宣办负责市对外宣传资料的准备、制作,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五)各县、区负责邀请2家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重点邀请1个国内500强或大型知名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会;提前派员到驻地招商,并将驻地招商情况报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前期驻地招商工作要迅速行动,把各项筹备工作做细、做好,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启动零报告制度,每天1200之前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邀商情况和前期对接项目情况
(三)各县、区签约项目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合同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签约项目及合同文本要及时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