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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2023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精神,为做好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更好的促进我区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重点支持粮食作物和大豆油料作物薄弱环节托管服务,兼顾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大豆油料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服务组织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带领小农户发展高质量现代农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1,供给为出发点,将提升粮食、大豆、瓜菜、草畜、枸杞、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年月日申请服务组织地址乡(镇)村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机手数(人)机械类型、数量服务组织申请内容年月日村委会审核意见年月B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年月日农业农村局意见附件2年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2023作业补助一览表(小农户)市场价格补助比例补助价格序号服务环节(元/亩)(%)(元/亩)机耕
1502512.5机收籽粒玉米21002525机收青贮玉米32602565玉米秸秆打捆(除尘)41202530苜蓿收割打捆51202530玉米秸秆打捆(普通)
6702517.5喷洒农药7402510中药材收割86001590葡萄冬埋92002550平地
10902522.5旋地
11452511.25旱地小麦收割
1235258.75水浇地小麦收割13602515备注具体补助标准以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协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询价,实际补助比例不得高于项目规定的补助比例年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2023作业补助一览表(规模经营户)市场价格补助比例补助价格序号服务环节(元/亩)(%)(元/亩)机耕1502010机收籽粒玉米21002020机收青贮玉米32602052玉米秸秆打捆(除尘)41202024苜蓿收割打捆51202024玉米秸秆打捆(普通)6702014喷洒农药740208中药材收割86001590葡萄冬埋92002040平地10902018旋地1145209旱地小麦收割1235207水浇地小麦收割13602012注具体补助标准以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协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询价,实际补助比例不得高于项目规定的补助比例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市场实收面积机主签农户签序号服务项目单价补助单单价实收合(亩)字字(元)价(元)(元)计(元)机耕1机收籽粒玉米2机收青贮玉米3玉米秸秆打捆(除4尘)苜蓿收割打捆5玉米秸秆打捆(普6通)喷洒农药7中药材收割8葡萄冬埋9平地10旋地11旱地小麦收割12水浇地小麦收割13合计服务主体签章时间年月日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村级汇总表行政村完成时间年月日市场单价(元实收单价(元实收总价补助标准(元/服务项目服务户数(户)服务面积(亩)/亩)/亩)(元)亩)补助总价(元)机耕机收籽粒玉米机收青贮玉米玉米秸秆打捆(除尘)苜蓿收割打捆玉米秸秆打捆喷洒农药中药材收割葡萄冬埋平地旋地旱地小麦收割水浇地小麦收割合计服务主体签章:村委会签章: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汇总表服务主体名称:行政村:服务对象情况作业量(亩)实收农玉米水浇序户服务机收机收玉米苜蓿中药号秸秆喷洒葡萄旱地小地小合资金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机耕籽粒青贮秸秆收割材收平地旋地除尘农药冬埋麦收割麦收计(元)玉米玉米打捆打捆割打捆割123456•••服务主体负责人:村委会签章: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汇总表服务主体签字:乡镇签章:农业农村局签章:乡镇完成时间年月日序量、行政村数作业量(亩次)服务费用(元)号农尸玉米机收机收玉米苜蓿中药水浇地机桔秆喷洒葡萄平旋旱地小籽粒青贮秸秆收割材收小麦收合计实收总价补助总价耕除尘农药冬埋地地麦收割玉米玉米打捆打捆割割打捆1234567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确认书我是(农户姓名),(服务主体)为我开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内容,作物作业环节)我签字确认的作业数量真实可靠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表示满意()或不满意()确认人:附件9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服务方)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甲方将位于红寺堡区范围内亩地以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委托给乙方进行开展(机耕、机收籽粒玉米、机收青贮玉米、玉米秸秆打捆、苜蓿收割打捆、粮食播种、喷洒农药、中药材收割、葡萄冬埋、平地、旋地、旱地小麦收割、水浇地小麦收割)等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二、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补助标准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试点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o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为实际服务价格的25%,参考市场价格拟定半托管或单环节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为
1.机耕葡萄、黄花菜等产业生产效益作为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2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坚持带动农户发展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生产难题.坚持服务带动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3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4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产业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同一个服务组织不能同时享受同类型项目补贴;补助标准不能影响市场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聚焦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兼顾瓜菜、中药材、枸杞、葡萄、经果林、饲草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每亩市场价50元,补助
12.5元;
2.机收籽粒玉米每亩100元,补助25元;
3.机收青贮玉米每亩260元,补助65元;
4.玉米秸秆打捆每亩120元(除尘),补助30元;
5.苜蓿收割及打捆每亩120元,补助30元;
6.玉米秸秆打捆每亩70元(普通),补助
17.5元;
7.无人机喷洒农药每亩40元,补助10元;
8.中药材收割每亩600元,补助90元;
9.葡萄冬埋每亩200元,补助50元;
10.平地每亩90元,补助
22.5元;
11.旋地每亩45元,补助
11.25%;
12.旱地麦子收割每亩35元,补助
8.75元;
13.水浇地麦子收割每亩60元,补助15元;
14.其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以合同签订价格按比例补助服务规模经营户市场价格参照服务小农户的市场价格,补助资金为实际服务价格的20%以上价格为参考价格,具体补助标准以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协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询价,实际补助比例不得高于项目规定的补助比例农户自有耕地50亩以下者为小农户;自有耕地50亩以上(包含50亩)或流转他人耕地的为规模经营户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依据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完成情况;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托管价格进行指导
2.乙方编制有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协议中包括服务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服务方式及项目区位置示意图、服务图表资料等
3.乙方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
4.乙方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按质按量提供作业服务,并建立作业清单台账
5.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开展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乙方应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节点形成动态影像资料,刻成光盘报送甲方
7.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双方协商予以解除合同或者另行签订后续服务合同
六、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规定事项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留档做资料两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附件1: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检查验收表服务组织名称年月日验收指标准分考评分标准备注得标值服务组织申请表2服务组织项目实施方案5服务组织项目总结5农业生产社会化工作汇总表(电子版的,要有乡5村两级的签字盖章)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资料(包括服务组织资质及法4
一、档案人证件、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证件等)资料(403分)服务工作宣传资料(包括服务工作启动会照片等)农户资料(包括各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承诺书、现场工作统计表,服务照片等)(以户为10单元收集装订,按照汇报表农户排序)作业汇总表公示照片及公示结果3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节点形成动态影像资料,刻3成光盘报送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检查服务组织作业照片、作业轨迹、作业面积、作
二、作业15业记录等情况完成情况(30完成托管服务一个行政村—户,面积—分)亩,其中小农户户,面积亩;完成项目补助资15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作业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作业服20质量(20务,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分)要求,并建立作业清单台者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减
四、群众随机抽查5%农户进行电话回访,测评内容包括服满意度务面积、服务质量等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10(10以上为合格,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分)合计100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含70分)至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说明为不合格验收结论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项目任务2023年在红寺堡区范围内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
8.2万亩以上,项目补助资金426万元围绕粮食、大豆油料作物、瓜菜、中药材、枸杞、葡萄、经果林、饲草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小农户接受统一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的服务,实现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支持有条件、积极性高的服务组织探索开展特色作物防霜冻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三)补助范围在红寺堡区范围内围绕粮食、大豆油料作物、瓜菜、中药材、枸杞、葡萄、经果林、饲草等产业,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带动适度服务规模经营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选择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区域,引导小农户广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
(四)补助环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推广粮食、大豆油料作物、瓜菜、中药材、枸杞、葡萄、经果林、饲草等农业生产的全程托管、半程托管和单程托管服务模式,从“耕、种、防、收”等环节予以补助同一块地的同一生产环节不能同时享受同类型补贴
(五)服务组织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运营管理规范,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作业机械配备规范的GPS监测系统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组织在向农户或规模经营户收取服务费时核减项目补助资金,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后,按照实际作业量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七)补助标准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试点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为实际服务价格的25%,参考市场价格拟定半托管或单环节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为
1.机耕每亩市场价50元,补助
12.5元;
2.机收籽粒玉米每亩100元,补助25元;
3.机收青贮玉米每亩260元,补助65元;
4.玉米秸秆打捆每亩120元(除尘),补助30元;
5.苜蓿收割及打捆每亩120元,补助30元;
6.玉米秸秆打捆每亩70元(普通),补助
17.5元;
7.无人机喷洒农药每亩40元,补助10元;
8.中药材收割每亩600元,补助90元;
9.葡萄冬埋每亩200元,补助50元;
10.平地每亩90元,补助
22.5元;
11.旋地每亩45元,补助
11.25元;
12.旱地麦子收割每亩35元,补助
8.75元;
13.水浇地麦子收割每亩60元,补助15元;
14.其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以合同签订价格按比例补助服务规模经营户市场价格参照服务小农户的市场价格,补助资金为实际服务价格的20%o以上价格为参考价格,具体补助标准以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协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询价,实际补助比例不得高于项目规定的补助比例农户自有耕地50亩以下者为小农户;自有耕地50亩以上(包含50亩)或流转他人耕地的为规模经营户(A)补助对象承担项目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年月中旬)2023520236制定红寺堡区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宁夏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并下发我区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利用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
(二)实施阶段(年月下旬—年月)
20236202311.项目申报服务组织自主申报,村、乡镇推荐申报名单
1.确定服务组织为促进公平竞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2切实保障服务效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遴选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家以上.签订合同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服务组3织与服务对象签订项目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组织按照合同作业农业农村局、乡镇负责指导、监督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实施作业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结束4后,须经服务对象在作业服务到户表册中签字确认服务组织必须在各服务环节保留与作业相关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前)20231230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审计、各乡镇对服务组织实施的面积、作业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服务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总结后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红寺堡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和组织领导,成立红寺堡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吉林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马秀荣财政局局长马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成员牛虎山吴红寺堡镇镇长克兵贾舒君周仁太阳山镇镇长科大河乡乡长新庄集乡乡长金帝柳泉乡乡长冶长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万峰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农业农村局,冶长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服务组织的遴选、各服务环节作业的组织和面积落实、监督作业合同的签订、服务质量和面积的验收项目区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地农业产业特点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支持对象、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运行机制等政策内容,制定具体的任务清单、服务组织能力标准、服务协议和合同文本、服务和验收标准;财政局积极参与补贴资金的落实、监督、验收工作;及时对补贴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各乡镇监督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组织实施
(三)加强全面宣传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发展全程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和统一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的认识,使项目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按照中央财政项目“四制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防止出现“自我服务”或“相互服务”的现象,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对服务组织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的,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严格资金监管财政局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拨付资金;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任务的,要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于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坚决依纪予以查处坚决查处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补助的行为严格审核项目材料,对于服务组织提供虚假项目材料的,不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并取消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农业财政项目,列入农业项目黑名单附件
1.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2.2023年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补助一览表(小农户)
3.2023年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补助一览表(规模经营户)
4.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登记表
5.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村级汇总表
6.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汇总表
7.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汇总表
8.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确认书
9.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协议书
10.红寺堡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检查验收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