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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报告评价办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了解社会,深入基层,让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修养、增长知识才干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根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锻炼大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第二条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省情、乡情和村情,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长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第三条由思政部组成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思政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担任,组员教学秘书和各个教研室主任组成负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第四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思政实践课的安排,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大学生支教期间进行,时间为一个学期在大学生支教前,由思政部相关教师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课程进行培训大学生完成支教任务返校后,必须将调研报告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思政部第五条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导师负责制,由思政部派出认真负责的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第六条相关调研题目有思政部拟定并提供给学生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要切合时代特点、体现学院和地方特色大学生也可自拟主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和表彰第七条每学期开学后,支教返校的学生要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上交调研报告至思政部,交给相关指导老师,由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考核考核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不超过10%指导教师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先进”的原则评定,严禁弄虚作假第八条凡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者,由思政部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予以表彰,授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等荣誉称号,并将其调研报告装订成册,予以存档保存第九条本办法从2014年12月开始执行具体条款由思政部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思政部2014年12月附评分标准社会实践报告评分细则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得分A主题鲜明,创新性强,实践价值高(16-20)
一、主题选择B主题较突出,有定创新性,实践价值一般
(1015)(20分)C主题不突出,缺乏创新,实践价值低(0-9)A内容丰富具体,取材广泛,材料翔实可靠推理严密、有序、系统性强报告的观点与实践紧密结合并反映了领先的思想(21-30)
二、报告内容B内容具体,取材较宽广,材料较可靠,实践性比较紧密,观点较新颖(11-20)(30分)C内容一般,有一定的材料说明,实践性一般,观点基本正确,系统性较差(0—10)A层次清晰,文字准确精炼,语句流畅,格式正确(16-20)
三、文章组织与语言表达B结构层次安排一般,文字较精炼,语句通顺,格式基本正确(10T5)C结构层次安排较差,文字拖沓冗余,表达不准确,格式混乱(0-9)(20分)A理论的逻辑结构严谨,研究方法独特,联系实际,学有所用(16-20)
四、理论水平B理论的逻辑结构一般,研究方法较先进
(1075)(20分)C理论的逻辑结构较差,研究方法陈旧(0-9):
五、附加调查报告形式新颖,调查方法多种多样,对问题的调研有合理的结论和对策,报告书整洁,参考文献齐全等(10分)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