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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桩基检测检测工作程序
1.
11.检测工作的程序图
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6.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6.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6.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土的类别休止时间土的类别休止时间d d砂土黏性土非饱和715粉土饱和1025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7.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8.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9.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检测数量
1021.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3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验收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验证与扩大检测
1.
31.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2.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3.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4.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HI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5.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6.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m、w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
41.桩身完整性分类表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I类桩桩身完整II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UI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IV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2.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3.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3.
1.地质条件描述;
3.
2.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3.
3.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3.
4.各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3.
5.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4.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
51.
5.1适用范围
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2.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4.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
2.0倍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1.
2.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2.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
1.2倍2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2.
3.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2.
4.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2.
5.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
0.4级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o
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
1.测量误差不大于
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
0.01mm
4.
2.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4.
3.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
4.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
5.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距试桩中心与锚桩中心试桩中心与基准桩基准桩中心与锚桩中心(或离(或压重平台支墩边)中心压重平台支墩边)反力装窗、锚桩横梁且且且243D
2.0m243D
2.0m43D
2.0m压重平台且且且4D
2.0m243D
2.0m4D
2.0m地锚装置且且,且4D
2.0m,43D
2.0m4D
2.0m注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1D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倍扩大端直径2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基础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的情况34D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试4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现场检测
1.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2.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
3.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4.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4.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4.
2.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4.
3.力口、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W%o
4.
4.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5.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5、
15、
30、
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5.
2.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
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每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由三次或三次以上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5.
3.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5.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lh,按第
5、
15、
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
5、
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