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权利学生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二义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和安排,保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形象,参与学生会发展建设和工作创新第十六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要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学生合法权益,对任何影响学生利益的问题,以学生意见为依据,以维护学生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对待、积极解决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七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有权组织和支持各种形式的活动,包括文化、文艺、科技、体育、公益等方面学生会活动应当有明确的目的、主题、内容和安全保障措施,不能影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第十八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学生利益要求,定期组织和开展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性的活动,如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学生读书节、学生体育节”等第十九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走访社区、送温暖、扶老助幼、环保等,为社会作贡献第二十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定期与校内、校外团体和组织进行交流、互动,拓展学生交流平台,构建良好的团队合作机制第五章组织管理第二十一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民主、开放、透明为原则,完善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和安全保密措施第二十三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积极推进会员交流和参与,以及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机制第六章改革和完善第二十四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不断学习先进经验和理念,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和实践,为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和机会第二十五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与学院各部门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促进学院和学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第二十六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当积极响应和支持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项创新性的活动和服务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更新或变动,应当在学生会官方网站公示并报学院团委备案第二十八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本章程的解释和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或疑义,应当及时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