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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考试报名各考生应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如报名材料中涉及的各种学习课程、学年度等内容亦应如实填写同时,要认真遵守各项考试要求和规定,不得夹带私货和使用简历代替报名信第八条身份认证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接受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的身份认证,提供有效的照片、指纹、签名等生物特征信息第九条考试监督考试监督员应详细了解大学考试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考试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规依律维护考试的公正、公正和公开性对有作弊行为的考试人员必须严格处理第十条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应当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保证考试成绩的准确、及时和公开第三章考试管理第十一条考试监督各考生考试时必须在考场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不得使用各种作弊工具和手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监督员要在考场上负责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对作弊行为要即刻处理同时,要注意考生人身安全问题,加强考试场所安全监管第十二条理论考试高等院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分标准,采用客观评分方式,对考生答卷进行评分第十三条实践考试实践考试应按照课程设置和要求分题目考试,要考查并考察考生的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第十四条报告书评析报告书评析是毕业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所学专业、科研方向和个人兴趣,自由选题和自由表达学校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正确第四章考试结果处理第十五条考试成绩通知高等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试结果公告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并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个别通知考生的考试成绩第十六条成绩预警学校要根据考试成绩的特点,制定相信的分数线和分档线,实行考试成绩预警和补考制度,及时预警和进行补考第十七条学位附加评定学位附加评定是提高学位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学要根据学位资格要求和学科特点,科学制定学位附加评定办法,加强学位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第十八条答辩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报告等应进行严格的答辩管理答辩前,考生须提供论文、设计或实习报告等表格;协助学生申报结业或毕业,对学生适不适宜取得毕业资格等级作出判断;评定学生学位申请资格等级,并下达评审决定书第五章监慢和处理第十九条监督和处理大学应当建立严格的违规行为监督和处理体制,及时应对各种违规行为和作弊行为,保障考试安全和考试的公正、公正和公开性对违纪行为要严格追究处理,实行严格制度和惩处措施同时,要加强对考试监督员和教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工作的高效和安全第二十条处理程序违规行为查处应采取相应的程序和措施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程序相对简便、快捷,对违规行为要进行严格的、公正的处罚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大学考试中存在的一些非法行为,均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处罚大学要积极倡导和发扬诚信优良的考试风气,推动各项考试工作的规范、公开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