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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和使用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安全性,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第二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应当按照专业分区分配管理,建立专职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必要的操作培训第三条大学应当建立科研项目审核制度,优化设备配置方案,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和质量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明确预算、技术参数、厂家和产品品牌等具体要求同时,应当考虑设备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问题第五条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设备技术规范、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应当由设备管理员、设备验收人员和使用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验收记录应当详细准确第六条对不合格的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设备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退换、维修、返修等处理第三章设备运行管理第七条大学应当建立设备借用与预约制度,开展设备使用的统一管理所有设备使用者必须遵守设备使用规定,使用设备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第八条大学应当建立设备日常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对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长期稳定性能和使用寿命第九条大学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处理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维护设备运行状态对于发生设备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设备管理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当记录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十条大学应当建立设备更新与淘汰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和淘汰,规定设备更新时限与更新标准,并确保更新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设备使用者,设备管理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大学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设备安全事故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大学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保险制度,为设备利用者提供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对于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大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出相应的规定,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