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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医院岗位津贴分配及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医院岗位津贴的分配及工作量的考核,制定了以下暂行办法
一、岗位津贴的分配.医院将人员分为三个等级高、中、低高级别的医护人员享受更高的总薪酬和1较高级别的津贴才非在每一级别的人员从高到低排序,并依照他们的工作表现和职责的重要程度给2予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有同等职务、同等岗位和同等工作贡献的3员工应享有同等岗位津贴
二、工作量考核、为衡量每一个职工在实现日常工作目标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大学医院应设计一1套工作量考核系统、这个系统将定位于岗位职责,包括质量、创意能力、责任心、工作效率、团队2合作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等等因素,应达到权衡岗位职责的目的、大学医院应指派一名工作量考核员去监督这项工作,并将结果与每位员工进行3一次面对面的讨论和解释他们将描述和权衡系统的工作,然后判断系统中给出的结果是否准确或需要重新修正
三、实施时间、该暂行办法从年月日起实施1201961
四、评估大学医院应定期评估该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和优化,确保制度与实际工作相适配,运行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