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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仪器设备报失管理办法为规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调配学校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加强资产保护,特制定大学仪器设备报失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的仪器设备报失管理
二、报失程序.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时,需立即向所在单位科技管理员报告,并及时1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科技管理员应及时把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填写调查表,并签字盖章保管2人员应据此核对、核实,如有疑义,应向科技管理员进行复核.经审核确认报失情况属实后,科技管理员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由资产管理部3门进行备案.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失仪器设备的原始资料进行录入,并通过维修、更换、补偿等4方式进行核实与处理.如属于仪器设备的重大损失、盗窃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及时报告学校5有关领导,并报警处理
三、报失范围.机动车辆、通讯设备等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属于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1管理.各类实验仪器、文献资料、微电脑等属于各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应按照2本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失.大型仪器设备报废和借出后丢失的情况,应在报失的同时与运动部门和安全保卫3部门对接,确定是否涉及违法、违纪问题
四、报失情形.事故损坏指因事故或异常情况导致仪器设备损坏,如火灾、水灾、人为操作失1误等.物品丢失指出现在手续与记录中的仪器设备无法找到的情况
2.盗窃指因未采取保护措施或保管不到位等情况,有人侵入管理范围内盗窃仪器3设备的行为.维修后丢失指在维修、保养期间,由于人员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技术问题等4原因造成设备丢失
五、报失责任.科技管理员负责监管管理单位内的仪器设备,对于发现的仪器设备问题和报失情1况,要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报告.保管人员应遵照科技管理员的要求,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登2记规定向科技管理员申报.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失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承担对仪器设备资料的维护和3备案工作.若因保管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情况发生,须追究科技4管理员、保管人员等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条款.各单位应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清单及资产保管记录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及1时更新.各单位应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仪2器设备在正常使用中运行良好.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3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