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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学院学生会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学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和管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和考核,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设置
1.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公益部、学习部、女生部等部门组成,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学生会主席团
二、考核方式
1.每学年末全面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人员数量、人员素质、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
3.考核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得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占80分,人员数量和人员素质占10分,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各占5分
三、考核标准
1.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1组织月例会和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学院党委宣传部、团委和学院学生会,内容包括每月部门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展望下月工作2设立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定期发布学生会工作动态及学院内外活动信息3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获取优秀成果,从而为学院增添新生力量4对重大事件反应灵敏,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回应,对困难和问题做到及时沟通和处理5积极参与学院和社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相关统计6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新干部,加强干部培训和辅导工作
2.人员数量和人员素质1按照学生会的需要适时调整部门人员数量和人员结构,做到适当精简,避免浪费2定期组织干部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素质3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考核及评优机制,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增强学生会的实力
3.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1定期对学生会队伍进行考核和评价,发扬民主、推进入选和换届工作2设立维修售后中心、教学活动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部门,加强学生会服务水平和质量3成立家长委员会,建立联系家长的平台为学生提供多维度服务,如咨询与沟通、安全教育、心理辅导等
四、考核结果处理
1.学生会考核成绩组织负责人必须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监督,所有考核文件留存学生会档案,以备将来参考
2.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不良的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实行问责制度对于学生会部门工作出色、成绩优秀的,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学院内予以公示
3.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下一学期学生会换届时不予推荐或者不予重用
五、组织形式
1.学院学生会干事、成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委负责人、团委干事监督员参加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召开
2.学生会主席团召开内部会议,就学生会工作、部门工作、干部任免等事宜进行讨论、决策
3.学院设立学院学生会专职老师,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听取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制度的遵守和修改
1.本办法为学院学生会的常设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和修改,并报学院党委、团委审批修改需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详细报告修改的原因及所涉及的内容经批准后,由学院与学生会共同宣传和实施以上是大学学院学生会考核管理办法此办法可为学生身份,有利于学院学生会从内部为同学提供更好更方便的服务,规范了学生会的运转方式,让学生会更好地担负起引领学风、服务校园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