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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模版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
一、学位名称及专业领域
1.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名称人文科技学院硕士学位;
2.学院设置以下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类别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二、学业要求
1.学术型硕士学位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术研究课题,并论文答辩合格;
2.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在学术领域掌握相关理论、技能和实践经验,并完成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最终完成论文
三、导师选拔与管理
1.学院将按照学科领域需要明确导师任职条件,并定期组织导师聘任考核;
2.学院将制定导师带教计划、导师指导服务规范等制度,并对导师的带教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四、培养管理
1.学院将对学术型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进行不同的课程设置,同时规定必修、选修课程;
2.学院将组织开展各类学术前沿活动、研究生讲座等,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学院将制定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学术诚信要求,规范学生行为
五、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
1.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学位选题及论文答辩前的中期审查,确保论文质量;
2.学院将按照学科领域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最终确定是否授予学位;
3.学院将确保学位论文在完整性、原创性、审美性等方面符合论文成果的标准;
4.学院将尊重学术研究的自由,没有硬性限定最终学位申请数量
六、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
1.学院将组织学位授予仪式,并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附件;
2.学位证书附件包括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专业学位的毕业设计或课程设计等
七、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的纪律要求
1.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应当遵守学术规范和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将根据学术不端处理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八、其他
1.学院将按照相关制度监管所有学生、导师、教职工的诚信行为,保障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学院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保障;
3.学院将定期对本规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使其不断适应时代和学科发展变化的需要以上为本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请学生、教师和导师认真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