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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型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定资产・
一、制度目的
1、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控,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2、明确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投资、监管和处置流程;
3、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寿命;
4、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务核对和财务审核,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制度内容
1、固定资产的采购和投资
1.
1、公司通过招标或直接询价的方式,选择质量、性能和价格都符合公司要求的固定资产供应商;12投资项目需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并报财务部审核同意,签订投资合同和资产转移证明,确定资金来源和归属单位;
1.
3、对于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辅以备选方案,由公司领导决策并报告总部;14允许个别员工或部门使用个人资金或部门预算购置固定资产,但需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进行登记
2、固定资产的监管
2.
1、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时间、来源、供应商、价值等内容,严格保管并定期更新;
2.
2、财务部门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原值折旧核算,核对折旧率、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及时清理报废资产;
2.
3、实物存放应标示固定资产编号、名称、购置时间等内容,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
2.
4、对于公司工程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应由工程负责人进行验收和监督,及时无误签字确认验收
3、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养
3.
1、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用途和方式使用,严禁转借、转让、质押或出售等行为;
3.
2、公司各部门应按规定使用和保养其固定资产,并加强维护保养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资产的长期可靠使用;
3.
3、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职工负责日常维修和保养,及时处置故障和报废设备;
3.
4、在设备需要更新或升级时,公司应评估其风险收益,优先考虑购买质量更高、更节能和更环保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处置
4.
1、固定资产因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继续使用而需要处置时,应经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书面报告财务部门;
4.
2、财务部门应根据资产的估值和财务政策,制定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其收益分配方案,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4.
3、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售、处置及赔偿等事项,应采取公开招标或询价,确保处置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四、审批和监督
4.
4、资产的采购和投资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与投资合同和资产转移证明相对一;
4.
5、部门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不当行为;
4.
6、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异常情况进行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附则
4.
7、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上,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按照此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公司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