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大学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稳定进行,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类型.病假指教职工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请假休息的情况
1.事假指教职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包括家人重病、婚丧嫁娶、怀孕、产假等
2.年假指教职工依照工作年限享有的带薪假期
3.调休假指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周末加班调休所得的时间4
二、教职工请假流程.教职工应在请假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或领导进行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类型、理1由、时间等信息.主管或领导审核后,如同意请假,应签署同意意见,并通知有关部门
2.若所在部门无班制,应由教职工提前向其他教职工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请假交流和3调配,以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向主管或领导报告假期情况,主管或领导应及时与其他部4门进行交流,了解假期期间的事务情况
三、教职工请假管理要求.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告知主管或领导,不得私自擅自离岗,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定1期限.教职工应按照统一的请假手续进行申请,不得以电话、短信等非正式途径请假
2.教职工请假必须事先与其他教职工或部门负责人联系,提前做好教学、科研工作3的交接和调配工作.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畅通,及时回应其他部门对其请假4期间事务的请求.教职工请假期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有损教育形象和声誉的5行为
四、教职工请假的处置.纪律处分教职工在请假期间违反校纪校规,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造成重大后1果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停止发放工资教职工擅自离岗、翘班、迟到早退或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请假,经2通知仍不改正,根据违纪情况,可以停止其工资发放.废除所得休假教职工故意冒用他人名义或虚报请假情况,或滥用年假、调休假3等休假机会的,将废除其所得休假
五、附则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假管理工作由人事处
1.具体负责.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应通过正式程序进行,经过学2校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