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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模版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吸引、引进和留住一批高水平、对学校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青年人才,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确保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性及长远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发现、选拔、培养和评价人才的潜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竞聘和比较评价,提高人才选拔和使用的科学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和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第二部分引进条件第四条申请引进的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具有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组织的师资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以在国内外同行业或同类高等院校任教或具有相当于博士后以上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之一;
(三)具有卓越的学术或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科技成果或社会服务成果;
(四)能够以独立或主导的形式承担重大学术或科研课题或者商业项目,有明显的学术或技术创新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对共享学术资源和与我校科技合作能力强、具有国际合作经验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第五条本校普通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博士毕业生等可以申请此项人才引进政策,申请者需要满足文章第四条规定的前两项条件之一第六条本校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招聘比选”的形式,开展全球广泛招聘,通过综合考核挑选出最优秀的人选第三部分引进程序第七条首先,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学科缺口情况,对外进行高水平人才的广泛招聘第八条将履历书和拟定的聘任待遇报学校人事部备案第九条由人事部向有关部门出具聘书第十条学校人事部对入选人才进行聘用合同的签订、就职手续代办、公寓安排、子女入学、福利待遇等工作第四部分引进待遇第十一条学校以学术支持、福利待遇等方式为入选人才提供以下引进待遇(-)学术卓越者,可以预留出一定数量的教授、研究员职位,并按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预留
(二)享受一次性引进奖励和长期绩效支持
(三)享受相应的科研和教学经费和平台建设支持
(四)享受有关部门和企业为其提供的优惠政策
(五)学校安排生产生活方面的配套设施,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等设施第五部分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高层次人才日常管理机制,并将管理有效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入选人才的绩效评价体系,并依据评价结果,合理调整待遇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宣传和监督,在规范引进人选的同时,严格防范和打击利用引进政策腐败和造假行为第六部分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原有本校学科、优势领域、经费、设施等优势资源同等资格竞争时,视为与本校聘任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