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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了保证大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质量和数量,并推进仪器设备的升级和更新,学校制定了《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内容
一、采购计划制定(-)科研单位应当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学校科研处审批
(二)采购计划应当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预算金额、需求原因等内容,并注明采购方式和采购标准
(三)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综合利用、资源共享和降低成本等因素
二、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方式应当根据采购计划中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等方式
(三)对于采购预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的仪器设备,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四)对于采购预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的仪器设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程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实施
(二)采购程序包括公告、投标、评标、成交、合同签订、付款等环节
(三)采购公告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标的、采购条件、采购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四)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技术规格、性能指标、价格等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成交后,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采购品种、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六)采购付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并保证用途合法合规
四、采购合同执行(-)采购合同应当按照约定执行,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当进行验收
(二)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应当及时核实并协商解决
(三)根据合同约定,对于因为影响科研项目进度需要加急采购的情况,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采购过程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采购过程管理应当按照规定制定相关记录和报告,并及时报政府、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及时反馈采购结果
(三)采购监督应当加强,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公开以上为《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该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保证大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科研项目的需求,为大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