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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细则为了规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教育部制定了《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规定》作为监管部门,省级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细则,加强监察,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一、监管机制建立确定监管对象省级招生办公室应当对本省内所有的招生院校开展本科生招生监管,
1.对省内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察至上管理各级招生办公室要坚持以教育部为核心,按照省、市、县多级管理体系,
2.完善问责机制,通过上下级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链条,将招生工作监管落到实际的工作中去审核准入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手续的考生外,不得擅自招生各高校
3.在网上公布清晰的招生范围、计划、分数线,对另找熟人、小灶菜单”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防止黑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如果发现不合规招生行为,要严格责令学校整改,必要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问题排查普查社会公开省级招生办公室应当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公示各高校招生计划、招生
4.标准、专业设置、招生录取等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避免招生信息不透明、缺少实时公开等情况抽查核实各级招生办公室应当依靠自身力量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校招生
5.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对可疑高校开展专项调查,及时纠偏招生工作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高校,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三、违规行为查处通报批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高校违规招生行为采取口头批评、书面
6.通报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整改对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应当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责令整改,
7.限期进行整改举措的公示,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相关处罚对不听从整改的高校,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
8.相应的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考生及家长对于招生工作的认知度和监督力度,各级招生办
9.公室应当及时宣传招生政策和相关问卷调查结果,在学校、社区、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加强互动交流,做到触达遍地,事件回应及时.问责奖惩在内外部宣传工作中,应当公正无私,全面真实地反映招生工作的真10实情况,对招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对于怠于职守、发生失误等不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问责同时,要通过问责机制,督促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大学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必须保持持续的关注性和监督力度,在执纪的时候也要注意突出问题、挖掘原因,由此可见省级招生办公室应当在招生管理上作出不懈努力,不断优化招生环境,做到公平公正,规范严格,加强社会宣传,推动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