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国有公司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一、评审范围本评审细则适用于国有公司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要求
1.拥有合法有效的工程师职称并注册在国家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中
2.在从事该职位相应的工作岗位上有不少于5年的工作经历
3.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牵涉到的工作构成和规律,对职位相关的政策法规有深入的理解
4.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的独立能力
5.有一定的工程管理能力和项目执行经验,能协调各岗位工作,成功推进相关工程项目
三、评审程序
1.资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及目前所拥有的职称、学历、职业背景等与职位相关的要求
2.现场答辩通过面试、公开展示专业技能、现场答辩等形式,考核申请人所拥有的职称、工作经验、技能和职业素质等情况
3.综合评审综合申请人的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职业背景等多方面信息,确定是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的资格,评定评价结果
四、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申请人的综合评价结果高于或等于本公司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评审标准,方可评定为符合应聘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资格其中,本公司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评审标准为1工程师职称,1人次;2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1人次;3参与过至少5个工程项目,至少其中1个项目达到地区同类工程项目一等奖以上的成果,至少2个项目达到地区同类工程项目二等奖以上的成果,1人次;4有主持工程项目的经验,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1个建成工程达到地区同类工程项目二等奖以上,1人次;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有担任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人次;6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没有违规违纪记录,1人次
2.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2合格的申请人可以正式承担高级工程师职务;3不合格的申请人必须等到下一次评审再次提交申请,重新参加评审若连续两次评审仍然未能通过,该申请人将暂停参加评审,自动退出评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