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国有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国有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提高项目设计质量和效率,促进项目建设科学、合理、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建设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以及设计单位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的管理
三、组织实施(-)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设计管理工作管理体系包括项目设计计划、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编审、设计文件审核、设计文件归档等部分
(二)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不得自行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三)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小组,由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初步设计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四)公司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实现设计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项目设计计划
(一)公司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项目设计计划项目设计计划应当明确项目的设计内容、设计里程碑、设计阶段及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内容、设计费用预算等
(二)设计单位参照公司项目设计计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公司应当对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设计任务书符合项目设计计划和相关技术规范
五、设计方案编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初步(方案)设计,并组织开展设计方案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公司、设计单位和专家组成,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及时通报设计单位如果方案存在问题,评审委员会应当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设计单位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
(三)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并提交调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再次审核如果设计方案符合技术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公司应当及时批准方案
六、设计文件审核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编制详细的施工图和设计说明,并在设计阶段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公司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审核计划,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如果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公司应当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设计单位及时调整和完善设计文件如果设计文件符合要求,公司应当及时批准设计文件
七、设计文件归档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管理制度,按照设计文件存留期限和要求,将设计文件归档妥善保管设计文件归档应当包括设计文件备案、设计文件存档、设计变更记录等
八、设计文件保密设计文件包括公司及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制定的所有技术文件,应当严格保密公司应当在进入设计合同招标环节前,与投标单位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保护技术文件安全、保密,维护公司和投标单位的共同利益
九、监督检查公司应当对设计单位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应当接受公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十、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规划、财务、技术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制定设计管理规程、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等工作程序,意见有分歧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