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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新员工之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新进国有企业员工的创新创造,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营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运行机制由企业党委、工会和人力资源部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策划、
1.组织和评审工作.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任何新进员工都有资格参加参选员工由所在部门或者2本人推荐,被推荐人需在本企业入职不超过两年,无不良记录.经过初审合格的参选员工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主要考察个人职业素养、综合能3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选出新员工之星”得主,每年评选不超过名45第三章评选条件在本企业业务范围内具有创新创造意识和行动力,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1..对岗位忠诚,勤奋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取得显著的业绩
2.对工作充满热情,乐于助人,具有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珍惜企业资源,在工作中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用车等方面,提高资源利4用效率第四章评选方式.初审环节1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名的参选员工进行初审初审将综合考虑个人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等评选条件,评选出面试的候选人.面试环节2面试环节将通过现场演讲和问答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评估,以评选出得让新员工之星的候选人.投票环节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新员工之星”得主选举结果以当场公布为准第五章奖励方式.优胜者1每年评选出的新员工之星”得主将获得企业内部的荣誉奖励,如荣誉证书、奖杯等,并享有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和岗位晋升的优先权.优秀者2评选出的优秀候选人将获得企业内部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和奖金等第六章其他规定.所有评选工作严格保密,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评选候选人的任何信息
1.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与之前制定的有冲突的地方按照本办法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