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六、会议效果(-)会议效果应当符合公司的决策需要,建议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二)会议效果应当及时报送给公司领导,并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落实
(三)会议效果应当作为公司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会议结束(-)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会议成果,完善录入文件
(二)会议组织机构应当对会议过程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下一次会议的组织
(三)会议结束后,会议场地应当恢复原样,会议记录应当及时归档保管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单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