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国有公司直属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项目财务管理范围对国有公司直属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性、
1.1规范性;对项目经费的拨付、核销、结算、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制
1.2度;对项目相关人员的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财务违规行为
1.3
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拨付
2.1国有公司直属工程项目的项目经费由公司中央财务部门统一拨付项目资金使用
2.2项目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经费进行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需求进行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可持续项目资金核销和结算
2.3项目部门应及时完善项目资金核销和结算工作,保证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严谨性同时,为确保资金运用的可持续性,项目部门应将剩余资金交回公司中央财务部门实现回流
三、项目会计制度会计核算
3.1项目部门应建立会计核算流程,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对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进行纠正和追究项目财务报告
3.2项目部门应及时编制项目财务报表并报送给公司中央财务部门,并按照规定将报告进行公示资产管理
3.3项目部门应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项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提高资产效益
四、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制定
4.1项目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绩效评价
4.2项目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运营效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及时纠正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财务监督检查财务检查
5.1项目部门应按照公司中央财务部门的要求,守法合规地开展财务检查,做好财务内控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
5.2项目部门应建立及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及时审计,对核算、报告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及时监督和纠正,确保财务的健康和稳定运营
六、附则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直属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6.1本办法中所称“公司”是指国有公司的中央财务部门
6.2为更好的实施本办法,项目部门应密切配合公司中央财务部门的工作需求,加强
6.3对项目财务管理的监管和管理,并定期组织财务内部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