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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吴江市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上级文件及有关要求,制定了吴江市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吴江市辖区内的所有农村公路养护单位,包括乡镇公路养护中心、村级公路养护站和其他农村公路养护单位
二、考核原则(-)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应反映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全面性,包括保养、维修、保洁、安全、绿化等各项指标
(二)客观性原则考核应基于实际工作表现,注重数据、事实依据,客观公正、无偏无私地进行
(三)公开透明原则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养护单位和社会公布,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情况分类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将养护单位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内容(-)保养考核包括路基、路面、涵洞、桥梁、路肩、交通设施、绿化等方面的情况
(二)维修考核包括雨污水井盖、街灯、标志标线、交通保护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三)保洁考核包括道路表面清洗、路边垃圾清理、路缘石清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安全考核包括交通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情况
(五)绿化考核包括路旁树木、花坛、草坪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每年组织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个养护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对养护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纠正
(三)定期复查对养护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及时跟踪、纠正和改进
五、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合格单位将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将对其进行警告、批评、通报、约谈等处理措施,并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改正对由于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罚考核结果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评职称、奖惩处理、财政资金拨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总结农村公路养护是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工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制度是推动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保障措施,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才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以及农业补给和经济交通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