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3.2承包方应按规定时间交付相关的工程成果,受托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3.3如因双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迟完成,则应在合理时间内重新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重新确定工程款项支付时间
四、违约责任
4.1如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价款完成工程项目,受托方有权要求其加快工程进度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如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设备、材料等,造成承包方延误工程进度的,受托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迟或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协议解除
5.1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5.2除以上情况外,任何一方一经发现对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可以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期改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未进行改正或改正不足的,有权解除本协议
5.3在协议解除后,应按照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处理
六、争议解决
6.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尽可能协商解决
6.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双方协议,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七、协议生效、修改和解释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不超过5年)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表示
7.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承包方(盖章)受托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