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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暂行)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财务预算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财务计划,包括预计的收入、支出、资金来源和运用等方面的预测和安排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第四条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单位及部门应当制定和执行符合本办法的财务预算计划,并按照上下级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和管理,实现预算的有效控制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及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管理需求,按照统一的财务预算编制模板逐级制定财务预算计划第六条财务预算计划应当包括预计的收入、支出、资金来源和运用等内容,并应当根据不同业务和工作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细分指标和针对性的措施第七条财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应当注重预测,结合历史数据和趋势走向进行预测,同时注意保守预测和合理测算,避免因过分乐观或太保守而影响管理决策第八条财务预算计划应当借鉴前期预算执行的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预算计划第九条财务预算计划应当充分反映公司的经济贡献和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和环保指标的体现第十条财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应当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审核和批准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一条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数、预算期限和预算分解等指标控制,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和安全规定第十二条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应当定期进行预算比较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调整预算,并加强费用控制第十三条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应当注重成本控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精打细算,保证预算执行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第十四条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应当强化管理,加强对各项预算指标的跟踪和监督,保证预算执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及部门应当加强财务预算计划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和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六条财务预算计划的监督应当针对收入、支出、资金来源和运用等方面,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第十七条财务预算计划的监督应当加强对公司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保证公司经济运行的平稳有序第十八条财务预算计划的监督应当及时反馈实际情况,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加强与财务决策的联系和沟通,保证公司经济运行的高效稳定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其他规定和制度按照本办法执行,如有重大调整,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