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儿童肖像权使用协议儿童肖像权使用协议
一、协议概述本协议旨在规范儿童肖像权的使用,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由照片拍摄方和使用方共同遵守
二、协议内容.定义1儿童包括未满十八岁的各个年龄段人群,包括儿童、青少年等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法律保护,包括企业、组织、自然人等肖像权获取
2.所有采集儿童肖像的行为都必须得到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未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肖像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肖像权使用
3.使用方在使用儿童肖像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得到肖像权人(即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的明确授权授权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作出,不能通过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可能会引发法律诉讼将相关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肖像权保护
4.照片拍摄方和使用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儿童肖像的隐私和保密性在儿童肖像使用过程中出现泄露、损害等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并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协议签署本协议需由照片拍摄方和肖像权使用方在肖像权获取时签署协议内容必须详细明确,认真履行约定,尽职尽责保护儿童肖像权
四、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直至儿童达到法定成年,或肖像使用方不再需要使用其肖像时终止
五、协议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必须事先征得肖像权人同意,并在书面形式上作出确认,方可更改约定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依法提交到双方所在地法院解决以上为儿童肖像权使用协议,双方应认真遵守,确保儿童肖像权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