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儿童剧演员聘用协议晦用方与被聘用方本协议是由以下两方签订的・聘用方(以下简称“公司”)•被聘用方(以下简称“演员”)
1.本次聘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月
2.若聘用期限到期未与演员续签新的协议,则本聘用协议自动终止工作内容
1.演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儿童剧的排练、演出等活动
2.演员应在演出前提前到达现场,做好化妆、试曲、试衣等准备工作,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3.演员应认真对待排练,遵守导演的要求,熟练掌握角色,确保演出效果
4.演员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个人特长,为公司贡献力量报酬与福利
1.公司向演员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2.公司负责为演员提供场地、道具、化妆品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3.公司将购买社保、公积金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福利,确保演员享受到基本保障其他条款
1.如果演员因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不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有关证明材料
2.演员应当在演出期间,身心健康,保持良好形象,维护公司和儿童剧良好形象
3.演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不参加不良场所,不进行不良嗜好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若演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或导致演出无法进行的,公司有权解除精妆协议,并有权要求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有权解除本聘用协议,或者不再续签本聘用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演员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演员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或提供虚假情况而被公司发现争议解决本协议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合同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日期年—月—日聘用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被聘用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