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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储蓄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小额贷款指银行向符合其规定的贷款对象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款项1贷款对象指在储蓄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并符合相关审批标准的单位或个人2第.二章权责分工第四条领导、责任和保密制度储蓄银行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小额贷款业务管理中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职责与资格,确保专人专管,各司其职
1.贷款审批工作及客户信息应采用严格保密制度
2.第五条贷款部门贷款部门是储蓄银行中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的部门,其职责如下负责制定小额贷款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并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批
1..负责贷款管理和追索工作,并及时将贷款余额提供给财务部门,以便核算2提供有关小额贷款的咨询服务
3.第六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储蓄银行负责会计、财务、审计等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如下.核算小额贷款余额,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1.将小额贷款利息按规定划出
2.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弹性还款期限等进行调整,并报批后执行3第七条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是储蓄银行中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其职责如下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1.对小额贷款业务涉及到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2.第三章业务办理第八条贷款审批贷款申请人应向储蓄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用途、账户信息、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1..贷款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核,核实是否符合小额贷款贷款标准,并提供审批意见2财务部门对贷款申请进行资金的评估和管理,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3.监督部门对小额贷款审批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4.第九条贷款管理.储蓄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规范贷款管理流程,加强贷款信息管理,做到明确划分职责,严格履行管理职责1贷款部门应对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同时要根据情况调整还款期
2.限,确保贷款的及时追缴.财务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小额贷款资金,并按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3第四章贷款风险管理第十条风险分析储蓄银行应当对小额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分析和研判,防范贷款风险,确保储蓄银行业务风险的可控性第十一条风险控制储蓄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贷款逾期情况处理工作,以保障小额贷款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其他.对于小额贷款业务管理中出现的不足和风险,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确保小额贷款业务的正常运营
1.储蓄银行应当不断完善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规定,适时做出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外部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变化2第十三条生效和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储蓄银行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补充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