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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人事奖惩规定人事奖惩规定
一、奖励-表扬奖励
1.德艺双馨、业绩突出的员工,可在员工大会、部门会议上进行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向全团体示范其优秀的工作成果和良好的工作素养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制完成后,对积极参加和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扬和认可
3.发现员工立功、捕获违法犯罪分子、办妥重大案件、斗争有功等表现突出的,根据情况予以表扬、奖励
4.对于荣获市、县、区劳动管理部门评选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员工,可予以表扬并进行奖励
5.对于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者,可予以表扬和奖励二荣誉奖励
1.荣誉称号奖励对于为本单位或所在部门在技术、技艺、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提出了重要科研成果,有助于本单位或所在部门形象和声誉提升的员工,可申报相应的荣誉称号
2.科技成果奖励对于在本单位内研制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可予以奖励
3.优秀员工奖励根据业绩或贡献,评定年度或季度优秀员工,并授予相应的奖励,如纪念品、奖金等
4.先进个人奖励评选并推荐全年度先进个人,并在员工大会上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惩罚-警告处分
1.在工作中出现轻微违纪的员工,可给予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处分
2.无故迟到早退、不正当请假、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效率低等行为,对于轻微的情节,可给予警告处分;对于严重的情节,应加重处分
(二)记过处分
1.由于疏忽、马虎等原因造成工作中的小失误,或在工作中未经批准行使职权的员工,可给予记过处分
2.工作中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等行为造成较大影响,或轻罪行为等情节较为严重,可给予记过处分
(三)留用察看处分
1.工作中严重违规、打架斗殴、行贿受贿等行为严重损害单位声誉和利益的员工,可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2.退休返还、工作出现系统性问题等情节严重的员工,可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四)降职或撤职处分
1.在其职务职责范围内犯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员工,可予以降职或撤职处分
2.在工作中严重违规、严重失职、推脱责任、组织不力等情节严重的员工,需考虑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劝退处分
1.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贪污、受贿、窃取公司机密等的员工,可予以劝退处分
2.对于多次处分,仍不改进情况的员工,应进行劝退处分
三、奖惩制度的适用原则
1.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员工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2.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树立榜样
3.对于违纪违法的员工,应严肃处理,树立纪律和规矩
4.对于员工的奖惩,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惩处方式和程度,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日后管理和考核
5.奖惩措施应公正、客观、严格执行,不得偏袒或惩罚有关人员以上为人事奖惩规定,希望对公司管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