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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企业标ZZZZZ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Q/ZZZZ-2013修正本规定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一规范》ZZZZ《管理手册》、《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手册》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中有关条款编制,是ZZZZ有限公司管理文件之一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等2目的
2.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生产制造中心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小组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综合管理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4.2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4)其他要求
4.3综合管理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小组等单位审核、确认
4.5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劳动合同期满
5.3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考核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人力资源中心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Z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