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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受文单位发行管制章项次修订日期版本页次修订内容备注制总研销财造部门经发售务中办部部部心份数备注:核准审核制订目的L0使发生的事件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范围
2.0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及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件定义
1.0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1.1注1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注2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_注3紧急情况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职责
4.0安全办组织成立事件调查组,并对事件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
4.1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程序规定的各类事件;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件调查或如实反映事件情
4.2况,协助事件调查;安全办负责建立事件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件并组织员工学习、培训;
4.3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件,协助事件调查
5.4程序:
5.0事件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件)
5.1生产(工艺)事件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金昔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件;
5.
1.1设备事件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小时以上和修复费用达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件;
5.
1.22200交通事件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5.
1.3伤亡事件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具体认定按《工^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5.
1.4执行;泄漏(环境污染)事件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气事件;;
5.
1.5火灾事件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件;
5.
1.6未遂事件由于各种原因,已构成发生事件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件
5.
1.7事件等级
5.2一级事件
5.
2.1人员死亡、重伤的
6.
2.
1.1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10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
5.
2.
1.35环境污染造成较大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5.
2.
1.4其他经济损失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件10二级事件
5.
2.2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不含本数)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5・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泄漏物料公斤以上的
5.
2.
2.3505・其他经济损失2-10万元(含本数)三级事件
5.
2.3轻伤休息在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7泄漏物料公斤以下的
5.
2.
3.250其他损失在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
5.
2.
3.32未遂事件
5.
2.
3.4事件报告
5.3发生三级事件,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在了解事件概况后,应在个工作
5.
3.12日内向安全办报告发生二级以上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所在部咒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并通知安委会
5.
3.2发生火灾事件按《火灾应急颈案》处置
5.
3.3发生死亡事件和重(特)大事件,由公司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
3.45・4事件调查一级事件政府主管部门介入时,由安委会协助调查,当政府主管部门未介入时,由安委会组成调查组;二级、三
5.
4.1级事件由安全办组成调查组发生一\二级事件时,由安全办通知员工代表,并由员工代表确定是否参与事件调查事件调查应确定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事件责任人及责任分担,确定改进机会及需求
5.
4.2事件调查后,应与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调查结果的沟通
5.
4.3事件处理
5.5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对员工
5.
5.1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件教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部门有关管理人具的责任
5.
5.2因未落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造成事件的
5.
5.
2.1条监安全办确认必良编写安全操作规程的檄械言殳儒,部咒没有建立相愿的操作规程,致使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
5.
5.
2.22件的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造成事件的
5.
5.
2.35・不按规定设备检修、保养或发现设备带故障运行,不采取改正措施,造成事件的5・5・2・5经各级安全检查樊现作业环境不安全,部门不采取改正措施,造成事件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5.
5.3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件的
1.
1.
1.15・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件的5・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件的5・发现有发生事件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损失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
5.4对发生的事件,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1.
5.
4.1在事件调查中,隐瞒事件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1.
5.
4.2事件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事件的
1.
5.
4.3事件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件重复发生的
1.
5.
4.4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件责任者的对于二级及三级事件,安全办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1.
5.5事件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安全办汇总保存,建立事件档案
5.
5.6记录
6.《安全事件调查报告》保存部门安全办保存期限三年
6.1《工伤事件调查处理报告书》保存部门安全办保存期限三年
6.2。